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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70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0号
  • 【发布日期】2004-11-17
  • 【生效日期】2004-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7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70号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八十四批)(撤销产品)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不符合GB1796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GB14762-2002《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专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中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排放限值第二阶段要求的车辆产品,自2005年1月1日起不再作为车辆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八十四批)(撤销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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