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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人歌手费翔到湖南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1811号
  • 【发布日期】2004-09-16
  • 【生效日期】2004-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人歌手费翔到湖南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人歌手费翔到湖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1811号)




湖南省文化厅:

你厅湘文报[2004]5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南省演出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费翔,于2004年9月到湖南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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