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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等四单位擅自举办行业性评比活动的通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办住房[2004]62号
  • 【发布日期】2004-07-27
  • 【生效日期】2004-07-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等四单位擅自举办行业性评比活动的通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等四单位擅自举办行业性评比活动的通报

(建办住房[2004]62号)




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部属各社会团体,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举报并经初步查实,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未经批准,在近期擅自举办“2004年全国人居经典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竞赛”活动,引起了强烈反响;个别新闻媒体还将其误导为是建设部等单位主办的中国房地产最高奖项,严重影响了建设部的声誉。

鉴于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等四单位擅自举办的行业性评比活动,违反了《建设部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建办[2001]38号)、《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各种乱评比活动的通知》(建办秘[2002]52号)、《关于不得开展商业性评比活动的通知》(建办秘[2003]45号),部决定对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通报批评;并责成上述四家主办单位立即自查自纠,消除影响,将整改情况报部。

部机关各单位、部属各单位和部管各社会团体,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建办[2001]38号文件等规定,不得擅自举办行业性评比活动,更不得开展商业性评比活动;确需开展的行业性评比活动,必须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系统的企业、事业单位,也要提高识别能力,严防受骗上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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