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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在亚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6-02
  • 【生效日期】2004-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在亚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

商务部在亚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商务局,各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在投资前期进行科学合理的国别地区选择和行业选择,促进我国境外加工贸易的发展,我部在征求我驻外经商机构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在亚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

亚洲地区共有49个国家和地区,人口32.4亿。该地区市场容量较大,部分国家与欧美国家有优惠贸易安排。2003年我与亚洲地区外贸总额达4687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我纺织品服装出口达456亿美元,进口达164亿美元。截止到2003年,经批准我在该地区共有境外投资企业4023家,中方投资额18亿美元,其中纺织服装类加工贸易企业52个,中方投资额2.15亿美元。

根据我纺织服装产品进出口形势分析,以下表格中所列20个类别的产品国内生产和出口竞争激烈,建议我国企业在亚洲地区开展包括表格中所涉及的纺织服装产品在内的加工贸易类投资。



《目录》推荐了在亚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的重点国别名单:巴基斯坦、尼泊尔、泰国、越南、柬埔寨、土耳其。上述国家都制定了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政局稳定,文化包容,与我关系友好。《目录》列举了各国投资环境的主要内容,并提供了查询详细内容的网址索引。

《目录》是指导性的,企业在做出决策前还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研究。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供各地方及企业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在亚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

商务部二OO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在亚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

一、巴基斯坦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对外商投资实行鼓励政策⑴。除禁止领域外,设立工业项目无需政府审批;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进口免关税;高附加值、高科技产业项目所需机械设备进口享受关税优惠。出口加工区项目设备、材料可免税进口。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业是巴支柱产业,就业人数1500万人。目前拥有纺织类企业9000多家。巴劳动力资源丰富,半熟练和熟练工的工资水平约为每月80-150美元。

3. 双边合作:中巴两国签有《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和《中巴优惠贸易安排》(2),并成立了中巴经济贸易联委会。2003年,我对巴出口纺纱、织物、制成品及相关产品1.19亿美元,自巴进口该类产品4.6亿美元。目前我在巴投资设立生产纺织设备和配件的合资企业1家,投资生产床用织物的企业2家。

4. 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3)、伊斯兰会议组织(4)、经济合作组织(5)、南亚区域合作联盟(6)。与南盟国家签有《南亚自由贸易协定》,与美国签有《贸易和投资框架协议》。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生产高支纱和增加混纺比例的项目、纺织品深加工项目。

2.服装制造业:利用当地丰富的布匹和服装原材料,进行成衣、机织和针织服装、丝绸服装、衬衣、休闲装、运动装等的生产和加工。

3.关联行业:纺织机械设备制造、纺织染化料、服装辅配料、刺绣、印染和后整理环节。

二、尼 泊 尔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外资政策包括《外国投资及一个窗口政策法案》、《外国投资及技术转让法》、《工业法》、《涉外雇佣法》等。政府对外资和合资企业在审批、税收和利润汇出方面有优惠措施。"一个窗口委员会"负责办理外商投资事宜,工业局是窗口服务的具体执行机构(7)。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尼泊尔视纺织业为基础工业,全国纺织品生产能力约为每年1830万米。市场上棉布、合成纤维和混纺纤维较畅销。尼泊尔劳动力价格低廉,生产成本较低。

3.双边合作:中尼两国已签署投资保护协定,建立了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我国西藏地区同尼泊尔自1962年开始进行边境贸易。2002年,我向尼泊尔出口纺织服装类商品3202万美元。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根据印度和尼泊尔达成的双边协议,尼泊尔可免税出口商品到印度。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兴建集纺纱、编织和成品制作于一体的综合性纺织品厂。

2.服装制造业:采用"两头在外"方式,进口原材料在尼泊尔加工羊绒制品并出口到欧、美、日、印等国。

三、泰 国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政府对纺织业支持力度大,对进口原料及有关化学原料制订了优惠税率。投资促进委员会(BOI)(8)负责税收、关税、用地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公布给予奖励投资的行业。投资促进委员会将全国划分成三个投资区,享受不同的项目和税收优惠待遇。在第三区的企业可免缴机械进口税,免缴所得税8年,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进口原料可免进口税5年。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业已形成上、中、下游产业及集散业务网络。纺织业队伍108万人,平均每小时工资约1.18美元。

3.双边合作:中泰签有《中泰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保护投资的协定》,成立了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2003年我对泰针织服装出口约5,900万美元。我在泰已投资设立三家纺织服装企业,生产单色、彩色棉纱、家纺制品以及聚丙烯长纤维等。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东盟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工业互补计划、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发展三角区、湄公河计划。

(二)推荐投资的行业
1.纺织业:生产天然纤维纱或人造纤维纱、纺纱,生产布料、纺织品漂染、印刷及修饰。

2.服装制造业:成衣及成衣部件

3.关联产业:家用纺织品、地毯

四、越 南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越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纺织服装业,尤其鼓励投资各种纱丝类、工业专用布料、高级布料和辅料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部,外资主管部门为计划投资部,投资法规有《越南外国投资法》及《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9),在该行业投资,政府会在地租、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现有纺织服装企业1500个,其中有近1000家成衣加工企业,外资企业200多家。越纺织服装企业共使用劳动力约180万,工人平均工资约60美元/月。

3.双边合作:中越两国已签投资保护协定,已建立双边经贸合委会机制。2002年我对越出口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3.63亿美元,出口服装及辅料1.2亿美元。据越方统计,目前我已在越投资8家企业从事服装加工业,协议投资总额1543万美元,产品主要出口到欧美等国。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越南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签署了86项双边贸易协定,46项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与美国签有纺织品方面的协议(10)。是东盟、亚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建设中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目前正谈判并争取200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兴建集纺纱、编织和成品制作于一体的综合性纺织厂。

2.服装制造业:设立出口型服装加工厂,成衣加工所需原辅料由国内进口,产品可向第三国出口。

3.关联行业:利用越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设立服装原辅料生产厂。

五、柬 埔 寨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柬发展理事会为负责投资工作的部门(11)。柬在投资领域实行国民待遇,但法律规定外国人不允许购买土地。纺织、服装业被视为优先发展的行业,出口型纺织服装业可享受免进口税、出口税和较低所得税待遇;无外汇管制。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交通、水电、通讯条件较差,费用高;现有200余家纺织服装厂。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工素质不高,纺织服装业法定月最低工资为45美元,实际平均工资约75美元。柬工会势力较大。

3.双边合作:中柬两国已签署投资保护协定,并建立了双边经贸联委会。自1994年以来,我在柬协议投资额达3.8亿美元(不含港澳台地区)。2002年我对柬出口2.5亿美元,其中纺织服装原料约1.6亿美元。目前我在柬已设有各类纺织服装企业18家。

4.加入区域组织与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湄公河委员会,获美国、欧盟、加拿大等28个发达国家给予的最惠国待遇,特别是在纺织、服装出口方面获特别优惠待遇。

(二)推荐投资行业服装制造业:成衣、牛仔服、衬衣等的生产,产品出口到欧、美等国。

六、土 耳 其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外资法律体系较完整,外资享有国民待遇。在鼓励地区投资、且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量的外资可获得政府颁发的"优惠证书",享受海关免税、酌免税收、补助信贷、优惠住房基金和能源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服装行业占土耳其国内生产总值的5.5% , 占土出口总值的39%.土纺织工业主要依赖出口。政府规定最低工资为90美元/月。

3.双边合作:中土两国已签投资保护协定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成立了中土经济贸易联合混委会,建立了贸易磋商机制。因两国都是资本净输入国,相互投资规模较小。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欧洲关税同盟、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12)成员国和欧盟候选国。土产品可在欧盟内部自由流通。

(二)推荐投资行业投资高附加值的服装加工业(13)。

注释:
(1)巴基斯坦对外商投资实行的鼓励政策详见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BOI)网站:http://www.pakboi.gov.pk
(2)详见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经商参处网站介绍,网址为:http://pk.mofcom.gov.cn
(3)世界贸易组织,详见该组织网站:www.wto.org
(4)伊斯兰会议组织于1970年5月正式成立,共有57个成员国,详见网站:http://www.oic-oci.org/
(5)经济合作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区域组织,1985年由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等率先发起成立,目前共有10个成员国,详见网站:http://www.ecosecretariat.org/
(6)南盟于1985年12月成立,包括有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等7个国家,详见网站:http://www.saarc-sec.org/
(7)详见中国驻尼泊尔使馆经商参处网站介绍,网址为:http://np.mofcom.gov.cn/
(8)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是该国负责投资的主管部门,详见其官方网站:http://www.boi.go.th
(9)《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详见中国驻越南使馆经商参处网站介绍,网址为:http://vn.mofcom.gov.cn
(10)详见中国驻柬埔寨使馆经商参处网站介绍,网址为:http://cb.mofcom.gov.cn
(11)详见美国商务部纺织品服装办公室网站:http://otexa.ita.doc.gov
(12)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于1960年成立,共30个成员国,详见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网站:http://www.oecd.org
(13)详见中国驻土耳其使馆经商参处网站http://tr.mofcom.gov.cn及中国纺织网http://www.texne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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