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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经常性非典防治工作的意见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发〔2003〕8号
  • 【发布日期】2003-09-17
  • 【生效日期】2003-09-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经常性非典防治工作的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经常性非典防治工作的意见

(哈政发〔200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为有效防止非典疫情反复,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我市经常性非典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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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非典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非典防治工作,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由于目前对非典的病原病因和传播途径还不完全清楚,诊断和治疗上还没有特别有效的手段,今后非典疫情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真正把非典防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要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要求,立足当前,考虑长远,切实抓好我市今冬明春及今后一个时期防治非典工作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和全省防治非典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争取3年左右的时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切实加强经常性防治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的总目标,确保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抓紧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预案?
做好应急预案是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前提条件,是科学、规范控制非典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依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这次抗击非典的经验和教训,认真制定预案,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社会危害程度,对指挥、预警、报告、预防、救治、保障等都要做出明确规定。预案要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实施预案,切实达到能够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目的。

三、建立畅通信息的疫情网络体系?
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是快速控制各种传染病传播的必要手段,也是当前防治非典工作亟需加强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速城乡疫情报告网建设。2003年9月底之前,要逐级配备相应信息网络设备,要在市及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有信息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网,并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将疫情网络延伸到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完善四级城乡疫情报告网络,10月底要形成纵横贯通的信息报告网络。

规范疫情报告管理。要建立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报告应包括报告卡和疫情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等内容。定期组织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责任报告人的培训,并对义务报告人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从11月1日开始,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单位继续实行非典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生疫情时,增加个案报告内容。

加强疫情监测。市、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监测点医疗单位进行传染病监测,尤其是急性呼吸道感染疾病的监测,并对全市疾病监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同时,要加强周边地区及全国疫情的信息收集,及时提出我市疫情的预测、预报、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

四、巩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政府赋予的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职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快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房屋建设。尽快启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建设,县(市)的疾病控制中心的房屋建设要按照省的要求于10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各区要将本级疾病控制机构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步伐。力争三年内使我市疾病控制中心房屋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全面提升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开展疾病控制实验室达标建设。要按照卫生部关于疾控中心实验室配置标准,配齐所需的仪器和设备,特别是要在市疾控中心建立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所需要的强毒检测检验等实验室,提高快速检验、检测能力,为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供技术保障。

加强疾病控制队伍建设。2003年9月底之前,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重新调整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疫应急小分队,开展应急队伍的专业培训和模拟演练,不断提高疾病控制队伍的应急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和培养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专业人才,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疾病控制队伍,不断提高疾病控制队伍素质。要落实基层防保人员待遇,特别是乡村和社区防保人员的待遇,调动基层防保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提高流行病学调查质量。按照国家要求,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30至50人,县级10至20人,重点负责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信息收集、核实与报告。进一步规范以市、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专业人员为核心、以发热门诊、社区和乡镇基层卫生人员为依托的三级流调队伍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同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深入发热门诊进行监测、指导相关医院流调关口前移工作,一旦有非典疫情发生,确保流调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调整强化医疗救治体系?
加强和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对于提高救治能力,控制传染源,降低病死率和感染率,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留观医院和发热门诊的建设。继续保留我市经调整设立规范的30所发热门诊,不断完善就诊程序、隔离措施、感染管理等制度。为了有效地应对突发疫情,继续保留一定数量的留观医院。开展建立普通医院突发卫生事件病人预检接诊点的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加快指定医院的建设。抓好全市10所指定医院的新建工作,拟设置病室260至280间,保证流程和布局合理。各级发展计划、财政等部门要保证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及配套设施投资,城市规划、卫生、建设等部门要抓好新建医院选址及施工组织等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

把好分诊关口,切实做到“四早”。在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中,要认真落实就诊患者的测温、导诊、分诊制度,引导发热可疑者到发热门诊进行非典排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出诊电话,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建立以市急救中心为龙头,以市区急救分中心为网络,以县(市)急救站为基础的院前急救体系。在市急救中心下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伤病员转运分站,配备一定数量的车辆、人员和急救设备。要做好人员、车辆和库房的感染控制工作。同时,加强“120”急诊急救电话管理,进一步提高院前急救网络的辐射能力。

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科系齐全,知识结构合理,年富力强的医疗后备梯队和专家会诊组。9月底之前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意见》的要求,组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并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培训工作。随时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伤病员的应急救治工作。

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改革和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制。

采取有力措施,充实和加强监督执法力量,努力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提高技术仲裁能力,坚决打击和惩处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要认真研究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解决目前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清的问题,探索综合执法的有效方式。

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重点行业、单位和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医务人员防护安全、院内感染控制以及污水污物处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据法规进行处罚,确保我市防治非典工作的有序进行。?

七、继续做好群防群控工作?
进一步健全群防群控管理网络。群防群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网络。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要依托辖区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或地段医院)承担本级政府的防控工作,并选派防保医生负责收集、登记、核实、管理本辖内村(居委会)的疫情监测监控工作;农村要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常设疫情监测监控组织,城市需建立以居委会为单位的常设疫情监测监控组织,可选派以村(居委会)干部和辖区内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为主要成员的多名协管员,开展群防群控工作。

把好交通关口,严密筛查和监控目标人群。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负责外来人员非典疫情报告。我市一旦发出非典疫情预警时,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及省际公路道口等交通关口立即实施出入哈市人员健康询问、测量体温、可疑留观和交通工具预防性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加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旅(宾)馆、学校、建筑工地等涉及流动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流动人员和外来人员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进一步落实农村非典防控工作措施。我市一旦发出非典疫情预警时,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发挥对外来人员的排查与监管作用,对可疑人员要按疫情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报告与转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农村群众非典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讲科学,讲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八、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
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在全市城乡广泛深入地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力量进一步重点解决城市环境卫生难点问题(如居民庭院、背街小巷和城乡接合部的卫生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问题(如居民生活区的垃圾问题)。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使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在全社会倡导“讲卫生、除陋习、为健康”的全民文明卫生的健康行为,增强全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培养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全民健康活动,不断提高个人健康、社区健康和社会健康,实现全民健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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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提高全民的科学防治、依法防治意识。要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把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众传媒,要通过专题、专栏、访谈、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普及防治非典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九、进一步做好资金和物资保证?
搞好经费预算。将疾病控制、传染病医疗救治专项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各级财政设立疾病控制机构开展疫情监测、疾病监测、病源学监测和疫情控制的专项业务经费;设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救助专项业务经费,实行按业务量核定,按实际需求结算。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目前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业务活动经费匮乏、仪器设备简陋、小分队装备不合格、储备不到位、消毒隔离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中心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和隔离室改造、装备资金严重不足,乡、村防保医生防保补贴不落实等实际问题。

做好物资储备。各地区要在10月底前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建设、改造和完善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补充必需的诊治设备,储备充足的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和药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试剂、通讯网络设备。

管好用好防治物资和经费。各地区要加强对防治物资、经费的管理,健全采购、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使,严禁挪用。基本建设经费要按报批项目计划落实,不得任意变更、挪用,匹配资金要保证按时足额到位。

十、坚持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调整非典防治工作机构。我市非典防治工作继续在市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和市防非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办公室。我市一旦发生非典疫情时,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适时调整非典防治组织领导形式。各区县(市)、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好相应的方案、规划,并力争做到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坚持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各级防治非典指挥部都要建立本地区非典防治工作定期督导评价的制度,形成逐级贯彻落实、逐级督导评价和反馈的追踪问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非典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非典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个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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