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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发〔2003〕16号
  • 【发布日期】2003-07-01
  • 【生效日期】2003-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哈发〔2003〕16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关系到党政管理体制改革、机关效能建设、财政支撑能力等的全局性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党和国家机关正确行使职权,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控制国家行政经费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此项工作长期不懈地抓紧抓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转变职能,将工作重点转向加强宏观管理、创造宽松环境、提高效率和搞好服务上来,减人减事,减少行政开支。要强化全局观念和法制意识,自觉维护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调控和改革上的权威性,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要一个渠道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要按照“两风”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在机构编制管理、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奠定基础。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好关口,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0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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