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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南政办发[2003]12号
  • 【发布日期】2003-04-23
  • 【生效日期】2003-04-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哈南政办发[200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岗区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岗区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南岗区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非典型肺炎是由变种冠状病毒引起的传染性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近期在我国局部地区发生流行,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提高认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示要求为指导,以指导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站对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疫情处理和治疗抢救,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迅速控制疫情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成立南岗区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曹桂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德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飞放(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王顶在(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德刚(南岗公安分局局长)?
王玉娥(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志(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钱宝山(区卫生局副局长)?
杨慧芳(区环保局局长)?
赵志庆(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
王 强(区爱卫会主任)?
丰维佳(区防疫站党总支书记、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岗区卫生局,电话:82705552。?
主 任:胡飞放(兼)?
副主任:王志、钱宝山、肖滨书、吴树岭?
成 员:张进学(市九院、骨伤科医院院长)?
孙雪梅(哈工大医院院长)?
姜欣(省邮电医院院长)?
于湘珠(市穆斯林医院院长)?
杨 廉(区妇产医院院长)?
高广生(区中医院院长)?
关世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黄鲜英(王岗镇中心医院院长)?
汪发春(区结核病防治所所长)?
曹娅娜(区卫生局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非典型肺炎的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成立南岗区非典型肺炎防治专家指导组。?
组 长:胡飞放(兼)?
副组长:钱宝山(兼)?
成 员:刘松滨(市九院急诊科主任医师)?
王 峰(哈医大一院急诊科主治医师)
曲桂荣(市九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霍建民(哈医大一院呼吸科主任医师)
赵桂英(市九院综合内科副主任医师)?
邹丽春(骨伤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杨宝山(哈医大一院传染科副主任医师)
陈洪生(市九院儿科主任医师)?
廉 利(市骨伤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
陈大彪(市九院X线科主治医师)?
任宝峰(市骨伤科X线科主治医师)?
马滨胜(市九院检验科副主任医师)?
杨玉环(市骨伤科医院检验科副主任检验师)?
吴树岭(区防疫站副站长)?
专家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医政药政科,电话:82705551。?
主 任:钱宝山(兼)?
成 员:刘志坤 金伟光 刘 鹤?
专家指导组负责区内非典型肺炎病人的诊疗指导工作,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负责诊疗的协调工作。
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区内疫区处理和预防控制工作与技术指导,并成立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小分队,一旦发生疫情,小分队必须按照工作规程,立即对疫点、疫区进行有效处理。?
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和救治的有关技术规程。二级以上医院应成立非典型肺炎专家治疗组。医务卫生人员要加强学习,明确掌握非典型肺炎的诊断、治疗标准,提高认症能力,努力避免漏诊、误诊情况的发生。?
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医院应通知市救护站,由救护站的专用救护车将病人送至省医院、医大二院、市传染病院、市胸科医院和二四二医院等全市指定的非典型肺炎治疗医院。区内各有关部门应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力以赴,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硬仗。?

三、主要措施?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好、抓紧。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落实本单位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随时准备应对紧急疫情。?
区卫生局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情况。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切实搞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1、疫情报告?
非典型肺炎的疫情报告时限要求,按照甲类传染病规定执行。医疗单位应按《非典型肺炎病例的临床诊断标准》等要求,建立和完善病人诊断与救治的管理程序,发现可疑病例,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区卫生防疫站。经核实的疑似或确诊病例,区卫生防疫站要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市防疫站和区卫生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非典型肺炎的医疗情况,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2、病人的诊断与治疗?
医疗单位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病人诊室,诊室通风要良好,坚持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转到专门留观室。专门留观室要与其它留观室隔离。对疑似病人要组织院内专家治疗组会诊。同时,医院应配合卫生防疫人员做好病人检测标本的采集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消毒隔离工作指南》等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保证消毒效果。医务人员要特别搞好个人防护工作。?
3、流行病学调查与疫区处理?
区卫生防疫站要根据《非典型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提纲》要求,对每个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医疗机构填写《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试行)》,收集完整的流行病资料,并建立档案。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随访或医学留验至该病最长潜伏期(11天),并做好预防知识宣传。?
医疗机构对病人治疗场所及相关环境、物品的消毒处理,应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院消毒隔离工作指南(试行)》和《各种污染对象常用消毒方式(试行)》,在区卫生防疫站的指导下进行。患者家庭及其活动场所的消毒处理由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区卫生防疫站人员应积极督导学校、机关、商场、旅店等公共场所搞好通风、空气消毒等各项卫生工作。?
4、加强监督监测工作。?
全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呼吸道门诊的分诊管理及院内感染预防控制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区卫生防疫站要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辖区内疫情监测和消毒隔离监督监测工作。
(三)提高医务卫生队伍素质,切实搞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
全区要迅速传达卫生部、省、市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促使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和医务卫生人员提高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全区要分期、分批地进行专业培训,学习掌握卫生部发布的非典型肺炎防治的有关技术规范。全体医护人员要提高认识,特别是急门诊工作人员要切实掌握非典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病人,提高对非典型肺炎疾病的诊断和救治水平。?
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小分队要提高应对疫情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有关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单位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应有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应深入社区居民委组,开展宣传教育。进行宣传时绝不能擅自发布疫情情况,应通过正面宣传引导,消除广大人民群众的疑虑,并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我健康维护。从而有效地防治非典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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