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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 【发布日期】2015-11-10
  • 【生效日期】2015-1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现公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长 张茅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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