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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 【发布单位】南京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6-17
  • 【生效日期】2004-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 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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