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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
  • 【发布单位】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 【发布文号】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第1487号
  • 【发布日期】2010-11-22
  • 【生效日期】2010-11-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第1487号)




为保护台湾地区育种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使用,促进两岸农林业发展,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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