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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28
  • 【生效日期】2005-08-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5年8月28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11月19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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