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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4-01
  • 【生效日期】2004-04-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37号

防止非洲布基纳法索、尼日利亚流行性脑膜炎传入我国的公告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非洲布基纳法索、尼日利亚暴发流行性脑膜炎。截至3月21日,布基纳法索卫生部共报告2783例病人,其中527例死亡(病死率18.9%);尼日利亚卫生部共报告327例病人,其中46例死亡(病死率14.1%)。为防止流行性脑膜炎传入我国,保护前往布基纳法索、尼日利亚人员的健康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布基纳法索、尼日利亚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皮肤粘膜瘀斑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来自疫区人员的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工作,对申报的或现场发现的流行性脑膜炎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二、对与流行性脑膜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入境时应主动向检验检疫人员索取就诊方便卡,同时进行预防性服药。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要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三、前往布基纳法索、尼日利亚的旅行者,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必要时,可进行流行性脑膜炎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如在国外发现流行性脑膜炎症状,应立即就医,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特此公告。


二OO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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