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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6号
  • 【发布日期】2004-02-03
  • 【生效日期】2004-0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6号




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泰兴白果、建瓯锥栗、端砚、郁南无核黄皮等产品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拟划定的原产地域范围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的提议,泰兴白果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为江苏省泰兴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根据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政府的提议,建瓯锥栗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为福建省建瓯市现辖行政区域。

三、根据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的提议,端砚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为广东省肇庆市现辖行政区域。

四、根据广东省郁南县人民政府的提议,郁南无核黄皮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为广东省郁南县现辖行政区域。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产品的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的原产地域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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