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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9-24
  • 【生效日期】2003-09-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88号




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通过了对浙江省天子果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第一批企业名单见附录)提出的常山胡柚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上述5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常山胡柚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批准使用常山胡柚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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