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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 5 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5号
  • 【发布日期】2003-06-18
  • 【生效日期】2003-06-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 5 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 5 号

关于发行佛指舍利金质纪念币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6月26日发行佛指舍利金质纪念币1枚。该枚纪念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纪念币正面图案为陕西法门寺塔主景图,并刊“陕西・法门寺”字样及国名、年号、面额;背面图案为佛指舍利、莲花、唐草造型图案,并刊“佛指舍利”字样。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该枚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2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27毫米,面额200元,发行量12000枚。

三、该枚纪念币由沈阳造币厂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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