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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0号
  •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6-12
  • 【生效日期】2003-06-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0号




为了方便广大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及社会公众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自2003年6月23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有关专利事务。现将该代办处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收费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公告如下:

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9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6046048
传真:(0311)604343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长安支行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
帐号:0402020419300017026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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