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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4〕62号
  • 【发布日期】2004-06-02
  • 【生效日期】2004-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津政发〔2004〕62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十一五”规划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提出如下编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制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展望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迎接挑战,加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注重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新区与老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要紧紧围绕“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促进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制定“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全面总结我市“十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发展的基本趋势;深入研究事关天津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科学确定未来5至15年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超前规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明确提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

编制“十一五”规划要重点把握的几个基本原则:

――搞好与“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第三步目标的衔接和与五大战略举措的衔接。“十一五”规划主要经济指标的确定要符合“三步走”发展战略的要求。把发展海河经济、海洋经济、优势产业、区县经济、中小企业和个私经济等五大战略举措作为重要内容。

――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任务相结合。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农村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宏观调控,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思路和对策。

――突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

――突出以人为本。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放到重要位置。

――结合规划编制,汇总一批重大项目。把规划的制定落实在项目上,落实在经济布局上,落实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上。

――与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发展区域经济相结合。把编制“十一五”规划与环渤海等区域经济发展和发挥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和拓展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

二、工作安排

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4年为重大课题调研、专项规划编制和总体规划思路制定阶段。

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于2004年10月底提交重大课题研究报告;组织开展市重点专项规划和18个区县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04年底完成规划思路;组织开展全市“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工作,分析预测宏观调控目标和主要领域的发展目标,并提出相关指标体系,2004年底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2005年初至9月底,为“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起草阶段。

工作任务是:完成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组织评估论证;对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和相关指标进行协调、衔接;基本完成市重点专项规划和18个区县规划的编制。

第三阶段:从2005年第四季度至2006年初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为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起草阶段。

工作任务是:完成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按照全市“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完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

三、规划体系

“十一五”规划分为三类四级。

按组织编制部门划分:总体规划,由市计委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由市有关部门分别组织编制;区县规划,由各区县发展计划部门组织编制。

按规划批准权限划分:总体规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重点专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他专项规划,由市计委批准实施;区县规划,由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对我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市人民政府成立“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市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挂帅,组织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集中力量开展工作。

(二)深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全面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理清发展思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关键问题,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重大问题的研究要体现针对性,研究规律性,具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今后10年至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和国外同类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切实抓住主要矛盾,分析重点和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和准备工作。

(三) 统筹协调, 搞好规划之间的衔接。我市为贯彻落实“三步走”发展战略,相继编制了《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河经济发展规划》等五大战略举措规划和《天津市“三步走”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区县“三步走”发展战略实施方案》,以及能源、交通、石化等多个专项规划。在“十一五”规划编制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搞好规划之间发展目标、政策、布局、重点项目等的衔接,做好相关指标的协调。同时,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区县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专项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

(四)突出特点,注重战略性和操作性结合。全市总体规划的制定,要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重点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不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同时,也要增强可操作性,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做好重大工程的筛选和论证。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更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区县规划不要简单模仿上一级规划,应结合各自实际,突出特色。制定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县规划,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研究与提高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和内容。

(五)发扬民主,提高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度。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只有让社会各界参与规划,认识规划,才能协调利益,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才能把规划目标转化为社会的自觉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采取多种形式,广开渠道,吸收社会各界参与,多方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全市重大调研课题,要采取社会公开招标和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规划咨询制度,完善咨询方式,形成规范化的规划民主决策机制。

附件:1.重点调研课题目录
2.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3.区县规划目录

二OO四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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