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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转发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卫生检疫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京人员卫生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公路发明电(2003)18号
  • 【发布日期】2003-05-18
  • 【生效日期】2003-05-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转发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卫生检疫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京人员卫生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转发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卫生检疫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京人员卫生检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交公路发明电(200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防控“非典”工作,确保来京人员的健康安全,现将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卫生检疫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京人员卫生检疫工作的通知》(全防指卫字[200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落实旅客登记制度、卫生防疫制度、巡视和测体温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进站上下车制度等五项制度;

2、按照部《关于启用〈旅客健康申报卡〉等报表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旅客健康申报卡》和《道路水路旅客健康申报卡汇总表》,客运站要做好《申报卡》和《汇总表》的保管工作;

3、认真做好来京客流量的趋势分析,提前做好运力的各项准备工作;

4、切实加强来京客运车辆的消毒工作,做到每天至少消毒一次,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5、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交通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打击公路无证经营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堵“黑车”的力度,对违章车辆和驾驶员从严处罚,对乘客进行测温登记,不让无证“黑车”成为防治“非典”工作的盲区。


二ОО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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