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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3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4-28
  • 【生效日期】2003-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3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3号




为减少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国家认监委决定取消备案制度,即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产品,不需备案,可以继续销售。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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