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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3-06
  • 【生效日期】2003-03-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27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西峡山茱萸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西峡山茱萸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西峡山茱萸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峡山茱萸申报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有关问题的函》(宛政函[2002]51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即西峡县的太平镇乡、二郎坪乡、双龙镇、军马河乡、石界河乡、米坪镇、桑坪镇、田关乡、寨根乡、西坪镇、重阳乡、陈阳乡、丁河镇、阳城乡、丹水镇、回车镇、五里桥乡、城关镇;内乡县板场乡、夏馆镇、七里坪乡、马山镇、赤眉镇、余关乡、西庙岗乡、山乍山曲乡、南召县留山镇、小店乡、四棵树乡、白土岗乡、板山坪镇、乔端镇、马市坪乡、崔庄乡等3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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