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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2-14
  • 【生效日期】2003-0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8号




2002年12月,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自荷兰进口的肖竹芋花卉种苗实施检疫时,截获一类检疫性有害生物----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es (Cobb) Thorne)。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荷兰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及栽培介质采取临时紧急检疫措施。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进口荷兰Hilverda Bloemen b.v.公司生产的肖竹芋、凤梨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和栽培介质。一经发现,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二、暂停办理进口荷兰Hilverda Bloemen b.v.公司生产的肖竹芋、凤梨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和栽培介质的检疫审批。

三、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来自荷兰花卉种苗的检疫工作,发现香蕉穿孔线虫,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四、凡违反规定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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