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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组织申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居住区与小城镇建设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小城镇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科研函[2002]138号
  • 【发布日期】2002-11-14
  • 【生效日期】2002-11-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组织申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居住区与小城镇建设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小城镇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居住区与小城镇建设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小城镇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通知

(建科研函[2002]13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建设部对 “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居住区与小城镇建设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小城镇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技术与产品进行评估,对于通过评估达到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要求,列为 “建设部2003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颁发证书,促进在我国小城镇建设中推广应用。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技术与产品要求经过鉴定一年以上,符合《 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要求;技术先进、成熟,适合在全国小城镇或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申报单位必须是成果持有单位且具备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没有成果或成果权属的争议。

二、重点申报领域

小城镇建设信息技术与产品,小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技术,小城镇基础设施技术与产品,小城镇住宅技术与产品,小城镇节能技术与产品,小城镇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小城镇建筑结构体系与施工技术,小城镇水工业技术与设备,小城镇垃圾处理技术与设备,其他技术与产品。

三、申报程序

1、由技术或产品持有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2、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送建设部科技司。

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于2002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见附件)报送至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高立新 张峰 010-68393150

建设部科技司: 张福麟 010-6839357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小城镇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申报书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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