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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2-08-28
  • 【生效日期】2002-08-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84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金华火腿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金华火腿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金华火腿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金政发〔2000〕139号)提出的地域范围(原金华府)为准,为金华市所属的骛城区、金东区、兰溪市、永康市、义乌市、东阳市、武义县、浦江县、磐安县以及衢州市所属的柯城区、江山市、衢县、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等15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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