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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江西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文号】劳社厅函〔2002〕75号
  • 【发布日期】2002-03-04
  • 【生效日期】2002-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江西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江西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劳社厅函〔2002〕75号)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呈报〈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增补药品备案的报告》(赣劳社医〔2002〕1号)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省关于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增加143个乙类药品品种(西药79个、中成药64个)的意见。

二、你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后,请及时报我部备案。

附件: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乙类药品目录中成药、西药调整增加品种表

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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