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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通告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2004]13号
  • 【发布日期】2004-05-25
  • 【生效日期】2004-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通告

(闽政[2004]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是反映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的国家专题地图。我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省民政厅编制了福建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并通过了专家组鉴定。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现对福建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予以公布(详图集存于省民政厅)。今后,任何涉及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其行政区域界线画法一律以此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为准绘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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