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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公布2000年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部
  • 【发布文号】人办发[2000]105号
  • 【发布日期】2000-11-24
  • 【生效日期】2000-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公布2000年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公布2000年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办发〔200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分析,经与财政部协商,现将200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产评估学、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四个科目均满96分。财务会计学科目满88分。
上述五个科目的席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各地应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1月底前报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此表数据为发放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和全国职称考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时做好公布考试成绩、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表: 200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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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历年合格 ┃
┃报考 │报考人数├────┬────┼────┬────┤ ┃
┃科目 │ │合格人数│合格率%│合格人数│合格率%│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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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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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 │ │ │ │ │ │ ┃
┠───┼────┼────┼────┼────┼────┼─────┨
┃合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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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历年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自本专业开始考试以来,包括本年度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累计人数。
填表人:_____ 负责人: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 填表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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