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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同意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 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复函
  • 【发布单位】人事部
  • 【发布文号】人函[2000]153号
  • 【发布日期】2000-11-15
  • 【生效日期】2000-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同意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 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复函

人事部关于同意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
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复函

(人函〔2000〕153号)

成都市人事局:
《关于申请国家人事部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办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请示》(成人报〔2000〕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园的建设管理,请与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协商,具体工作由我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与你们联系。创业园的日常运作、管理由成都市负责。
留学人员创业园是跟踪和消化世界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是吸引和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对充分开发和利用留学人才资源,迎接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主管部门,人事部有关单位与地方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是一项新的尝试,是促进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应充分吸收借鉴现有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发展的经验,大胆创新,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良好环境。要坚持正确的产业发展方向,把高新技术发展放在创业园建设的重要位置,鼓励留学人员在园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制、开发和生产,鼓励对国内外科技成果进行展示、交流、推广和转化。要制定促进创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使创业园的建设既能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运作、成长,又能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帮助和扶植。
创业园要建立精干、高效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管理人员队伍。积极建立高效、公开、透明、公正的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人事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将积极发展自身的优势,与成都市有关部门一道,共同建设和发展创业园,为成都市经济、科技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创造成功经验。

200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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