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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 开展“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0-08-29
  • 【生效日期】2000-08-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 开展“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
开展“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活动的通知

(2000年8月29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总结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企业开展联手打假经验的基础上,与部分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了“打假维权协作网络”,在全系统开展了“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活动。此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有的地方对此项工作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工作还抓得不够紧,还缺乏一定的力度和深度。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使“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百家企业打假维权”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造商品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监管职能到位的需要;同时更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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