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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公布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结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水发[1999]701号
  • 【发布日期】1999-12-21
  • 【生效日期】1999-12-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公布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结果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公布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结果的通知

(交水发[1999]7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办),各港务局、海(水)监局、救捞局:

根据《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7年第1号)和《关于布置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复审及登记工作的通知》(交水发[1999]252号)的规定和要求,我部对1997年12月公布的第一批水运工程施工资信登记企业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果及存在问题的企业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复审结果

(一)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等30家航务工程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上海三航第七工程公司等4家航务工程施工二级资信登记企业通过资信登记复审,合格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等11家航道工程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天津航道局第二疏浚公司等5家航道工程施工二级资信登记企业通过资信登记复审,合格名单详见附件二。

上述企业今后以复审通过的资信参与水运工程建设投标。

二、对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处理意见

对山东省筑港总公司(在威海船厂码头施工中发生滑移导致码头降低使用等级)、天津航道局(在天津港南疆非金属矿石码头的施工中由于超挖造成滑坡)2家企业给予警告,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

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所进行资信登记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部备案。要把资信登记工作与水运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相结合,加大综合管理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给予处罚,把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准入关。

附件:一、航务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合格名单

二、航道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合格名单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航务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合格名单
一、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1.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2.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原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
3.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
4.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
5.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
6.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
7.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原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
8.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
9.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
10.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
11.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
12.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
13.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六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六工程公司)
14.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
15.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
16.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
17.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
18.第三航务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
19.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
20.第三航务工程局第六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第六工程公司)
21.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原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
22.中港四航局第一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
23.中港四航局第二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
24.中港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
25.山东省筑港总公司
26.广东省航务工程总公司
27.上海港务工程公司(限高桩梁板码头)
28.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29.天津一航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限设备安装)
30.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限陆域工程)
二、二级资信登记企业
1.上海三航第七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七工程公司)
2.青岛港务局港务工程公司
3.交通部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
4.广州航道局(原交通部广州航道局)
附件二
航道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复审合格名单
一、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1.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2.天津航道局(原交通部天津航道局)
3.天津航道局第一疏浚公司(原交通部天津航道局第一疏浚公司)
4.上海航道局(原交通部上海航道局)
5.上海东方疏浚工程公司
6.上海九洲疏浚工程公司
7.广州航道局(原交通部广州航道局)
8.长江航道局
9.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10.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
11.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原长江航道局重庆工程局)
二、二级资信登记企业
1.天津航道局第二疏浚公司(原交通部天津航道局第二疏浚公司)
2.上海航道局第一航道工程处(原交通部上海航道局第一航道工程处)
3.上海航道局第二工程公司(原交通部上海航道局第二工程公司)
4.中港四航局第四工程公司(原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船舶工程公司)
5.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原长江航道局宜昌航道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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