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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关于不得限制中介机构跨地区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会计字[1999]60号
  • 【发布日期】1999-11-16
  • 【生效日期】1999-1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关于不得限制中介机构跨地区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不得限制中介机构跨地区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通知

(1999年11月16日证监会计字〔1999〕60号)

各证券监督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
近来个别派出机构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到该地执业须经批准,而且每一笔业务都必须单独报批。这种体现地区封锁的规定与发展全国统一证券市场的政策极不相称,也不符合市场的原则,应予纠正制止,各派出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证券公司、执行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维护市场原则,不得下发,或联合下发限制中介机构跨地区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文件。也不得以口头或其他方式限制中介机构的合规经营业务。实践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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