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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秦皇岛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批复
  • 【发布单位】劳动部
  • 【发布文号】劳社部函[1999]187号
  • 【发布日期】1999-10-13
  • 【生效日期】1999-10-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秦皇岛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秦皇岛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批复

(劳社部函〔1999〕187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报送《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请办理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境外就业服务许可证”的请示》(冀劳社办〔1999〕318号)收悉。同意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境外就业职业介绍处。你厅要按照《 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劳力字〔1992〕63号),认真做好指导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国际合作司联系。

199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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