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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部
  • 【发布文号】人发[1999]48号
  • 【发布日期】1999-05-24
  • 【生效日期】1999-05-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事项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事项的通知

(人发〔1999〕48号)


为积极引进和培养企业所需的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促进企业技术创造和自主开发能力的提高,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经研究决定,在原企业博士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有条件的企业扩大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并于每年8月31日前,将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报告和各申报企业《申请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报送人事部审批。

199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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