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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及时报送重要信息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1999]74号
  • 【发布日期】1999-05-07
  • 【生效日期】1999-05-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及时报送重要信息的通知

关于及时报送重要信息的通知

(保监发〔1999〕74号1999年5月7日)

各保险公司: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日益密切,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为此,各保险公司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妥善处理好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保监会。现就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保险公司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重要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重要信息和情况。主要报送与保险有关的社会动态、敏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体性事件、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和违法违纪案件等。

二、要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制度,防止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迟报、漏报重要事件,甚至有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三、重要事件要边处理边报告,讲求时效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事情发生6小时之内上报,并根据事情的发展,随时报送处理情况和结果。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在立案后的第2日内上报。报送重要事件要尽可能加快传递速度,特殊情况下,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逐级上报重要事件的同时,可直接抄报保监会。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保险公司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搞好“三讲”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全局出发,认清形势,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处理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理赔、给付等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潜在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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