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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劳动部
  • 【发布文号】劳社部函[1999]1号
  • 【发布日期】1999-01-04
  • 【生效日期】1999-01-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部函〔19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经评估,批准山西省交通技工学校等20所技工学校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现公布如下:
山西省交通技工学校
山西省电子技工学校
忻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呼伦贝尔盟技工学校
沈阳飞机工业公司技工学校
吉林石油技工学校
牡丹江市劳动局技工学校
浙江工业技工学校
福州市第二技工学校
山东省莱芜钢铁总厂技工学校
山东地质技工学校
河南省烟草技工学校
新乡市第三技工学校
荆门市技工学校
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技工学校
广东省韶关市技工学校
成都飞机工业公司技工学校
攀枝花钢铁公司技工学校
贵州航空工业技工学校
宁夏西北煤炭机械制造技工学校
被批准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要充分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不断开拓进展,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增强办学活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就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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