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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广字[1998]第149号
  • 【发布日期】1998-07-20
  • 【生效日期】1998-07-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8〕第149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广告的请示》(沪工商广〔1998〕22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北京万国企业服务公司上海浦东公司印制的资料卡宣传介绍了该公司的股市分析服务项目,符合《 广告法》第 条第二款规定的商业广告特征,属于印刷品广告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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