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其他婚姻知识 >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要求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看来这一发明创造是要板上钉钉了,毕竟在四川试水的效果还不错。 所以作为法律人,不得不提前知
后期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呢?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
自从我国人民教育程度逐渐升高之后,科技越来越发达,生活越来越便利,带来的不是幸福感提高,
孙武系北京大明公司员工,2016年3月8日孙武有事打电话跟公司请假,公司没有批,然后孙武就不去上
【裁判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即使不存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但书”规定的除外情形,也不再一概推定为夫妻共...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
<>点评: 谢邀。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子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