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离 婚 > “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判断可采以下两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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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在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是圆满的,很多的家庭,因为各方面的
<>点评: 要看这个困境是什么性质的了,如果涉及原则问题,那没什么好说的了,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以及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
点评: “其实除了这样的教育贷款之外,这几年因为贷款买房、买车而引起的信贷风险和纠纷更多。
<>点评:【与祖辈同居住但不同户口簿 能按居住地申请海口市片区学校吗?】根据招生方案,孩子与父母随
【女孩通过隔代亲权鉴定继承父亲遗产】近日,江苏一法院接收到一份特殊的房产继承纠纷诉讼。原告3岁的唐小小出生时父亲已经去世,父母没有办理结婚登...
婚内继承的房产,如何才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这个事情分两种情况: <
<>点评: 三观不合,的确是婚姻的一个梗,咽不下去,吐不出来。好像又没有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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