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其他婚姻知识 > 离婚想争取最佳权益,这些关键时间节点一定要谨记!

离婚想争取最佳权益,这些关键时间节点一定要谨记!

时间:2020-07-15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导读
可能因为家里在意生男生女的问题,可能因为分居过久感情不牢固的问题,可能因为婆媳相处不融洽的问题等等导致夫妻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婚是离了,但是婚姻背后带来的一系列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是否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呢?如果拖得时间久了,是否对维权会有影响呢?

先看两则案例,让大家先体会一下时间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把握好,就错失了争取权益的机会。

案例一
张女士和白先生都是只有初中的文化水平,2009年在工地干活相互认识,后来也就顺理成章结婚。婚后在工地附近租了个房子一起居住,张女士婚后才慢慢发现白先生非常大男人主义,而且时不时动手打她,有好几次被打,张女士还报了警,因受伤并非严重,警方均未立案。张女士忍受了2年之后终于下定决心和白先生离婚。离婚后3年,张女士有一次刷朋友圈看到《我顾问》线上法律顾问平台,好奇问了一下当年的事情,才知道对方家暴是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并提起损害赔偿的,并且这个时间在当时仅限于离婚后的一年,现在追偿对方也可能会作出时效抗辩而无法实现,只能自己暗自受委屈。

笔者认为张女士没有为自己受过的伤痛讨回公道是比较吃亏的,毕竟当时家暴中也有通过报警处理,相关的证据材料是可以整合的,另外如果有去医院检查的话,相关的病历也可以作为证据。只可惜错过了最佳维权的时机,没让家暴者得到惩处。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案例二
1999年9月9日,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05年11月,李某从单位下岗后,两人共同购买一辆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李某常年夜班开出租车,晚上经常不回家,每月给张某的生活费也很少,两人经常吵架,准备协议离婚,因张某与李某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2008年5月,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该车由李某占有使用。离婚后,张某多次找李某协商解决此事,但李某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张某经多方了解,得知李某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和出租手续,共获得16万元卖车款。为此,2009年5月张某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返还16万卖车款。最后法院支持了9万,张某总算主张到自己应有的权益。

笔者替张某感到高兴,在合适的时间,采取了合适的方式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离婚一年内就发现了端倪,及时向法院起诉,拿回卖车款,也是由于张某比较主动,也把握住了维权的关键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的规定。

以下就由笔者为大家整合以下婚姻案件中最关键的几个时间节点:
撤销婚姻,只有一种事由胁迫。
想撤销婚姻,就只能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除斥期死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延长。

二、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一年
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是否能够在离婚后提出,视以下情况而定:

如果原告是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在离婚案件中不提出损害赔偿,离婚后不得再提出!

如果被告是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可以在离婚后一年提出!请记住,这也是个死期限!

离婚后发现新情况要求分割财产:两年
自发现之次日起诉讼时效两年,可以中止、中断或重新计算。

四、要求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无限制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被分割的,请求分割的法律时间:无限制。

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一年
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年(死期限)

六、抚养费支付:无限制
《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

七、请求履行离婚协议:三年
不涉及前述六点内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一段婚姻若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好的。但如果缘分尽了,离婚收场,也要好好保护自己。无论是孩子还是财产,只能靠自己积极主动去争取。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所以才会有时间节点。上面总结的就是婚姻案件当中最重要以及最常用到的时效,需要谨记,才能抓住主动权!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男方故意经常拖延抚养费
类型:结婚离婚 | 11:00
具体一夫多妻怎么办理啦
类型:结婚离婚 | 00:54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类型:结婚离婚 | 2024.04.19 20:35
申请抚养权变更的可能性大吗
类型:子女抚养 | 2024.03.23 22:35
离婚房产怎么分
类型:结婚离婚 | 2024.03.23 20:11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自愿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合同文书】 ¥0.99
  • 离婚抚养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欧阳红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 林桂金 律师

    专长: 交通肇事、财产损害、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劳动人事

    好评:
  • 焦阳 律师

    专长: 遗产继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消费者维权、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