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典型案例 > 福建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公民本应自觉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坚决抵制来自非法渠道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福建一男子利欲熏心,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逾越法律红线。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5年1月,余某与颜某闲聊时说起要购买野生鸟类,并与颜某互留了联系电话。同月,颜某电话联系余某,称其捕捉到2只猫头鹰和4只野生鸽子,并询问余某是否需要收购。余某表示愿意以猫头鹰50元/只、野鸽子20元/只的价格收购。当日下午,颜某通过面包车将2只猫头鹰和4只野鸽子寄给余某,该客车途经永安市西洋镇时被查获。同日,6只野生鸟类被移送至大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经鉴定:上述2只猫头鹰(学名领角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未经审批,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余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每个市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或者是集资诈骗案件,为什么要一年以后,甚至是二年才下判决书?原因如下
2016年5月16日,陈某因山上的野猪多次破坏其在地里耕种的庄稼,便联系王某到其田地捕杀。王某又打电话联
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
已满16周岁,且对于自己行为存在认知能力的情形下,犯任何罪依法均需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寻衅滋事罪,其量刑原
【赵正永一审被判死缓】关于原陕西省省委书记赵永正的受贿案,在历经长达两年的调查取证和审理,终于于今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赵永...
【四川数尊千年摩崖石刻佛像被盗】8月9日,四川广元市旺苍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旺苍县普济镇佛子岩数尊摩崖石刻造像(佛像)发现被盗。为尽快破案...
关于刑事诉讼法中再审期限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等。 一、再审期限的规定:《
关键要看情节,以及主犯还是从犯来决定量刑 具体量刑还要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看认罪态度、情节轻重,调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