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法律指南 > 法院判决:“性生活不和谐”能否作为离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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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
我的见解分为几种: 1:一种就是农村封建思想,相亲,见两面就结婚,对方都不了解,然后就稀里糊涂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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