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适用条件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1-12 17:47:39
假释的适用条件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需要被假释的犯罪人员需要满足哪些自身条件

条件一:对于需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首先对其所犯的罪行也有所要求,假释只能对于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会适用。

但是对于犯罪分子的罪行被累计计算,以及犯罪分子有杀人放火的行为,抢劫,奸杀他人的行为,以及暴力,绑架等相关的行为,因此罪行被判处了最低十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被假释的。

条件二:对于需要被假释的犯罪人员,就算是假释,也不是完全的释放,也会有附加的条件,在被假释的同时,也不会排除国家不会在对其进行还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的可能,也就是说对于同时被判处了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可能也不会适用于假释。

需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需要满足哪些实质的条件

条件一:最关键的一点是,对于申请假释的犯罪分子,需要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真接受教育,在观察之后发现其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并且需要在假释之后不在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才可能会被假释,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实质条件。

条件二:对于有没有悔改的表现具体表现在以下的行为中:

行为一: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之后,犯罪分子并没异议,表示认罪,并且服从法律的安排。

行为二:在犯罪分子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牢狱的纪律,不违规,不犯错,认真接受劳动改造。

行为三:在犯罪分子服刑期间,其认真积极的学习技术,参加文化,政治活动。

行为四:在犯罪分子服刑期间,对于分派下来的劳动任务可以积极的完成,珍爱生活,保护公物,爱劳动。

条件三:对于需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要求的不在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表现在对犯罪分子劳动改造的期间,其认真接受改造,表现良好,热爱生活,确实有悔改之心认为其假释之后不会再次做出犯罪行为的,或者是已经丧失了犯罪的能力,比如老弱病残的这些人群,也会被认为不会在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

在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中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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