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消费维权 > 法律指南 > 90后用优惠券薅羊毛45万被捕,哪些薅羊毛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90后用优惠券薅羊毛45万被捕】近日,上海浦东张江警方接到辖区一电商平台报警,自3月中旬起,有大量低价商品被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卖至批发市场。公司内部调查后发现,有人利用该平台开展的优惠活动非法牟利,造成公司损失45万元。警方接报后,很快锁定两名嫌疑人,他们都是某“买菜平台”的前员工,对于平台优惠活动十分熟悉。两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虚拟账号注册新用户,骗取大量新用户优惠券及邀新优惠券,后利用大额“优惠券”以较低价格大量购入实体商品,转卖后赚取差价,每单至少获利30元。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网友热评:
1. 他们可以割韭菜,你却不能薅羊毛。
2. 薅新户应该不算什么吧,你要觉得不对,可以封住啊,哪里有问题?
3. 薅羊毛”亦需要遵守规则,逾越规则获取非法利益,必然会承担法律责任。
4. 如果他只是自己买了自己用,还是可以的,用漏洞赚钱,那性质就不同了。
5. 聪明反被聪明误,有这赚钱思路,用在正地多好呀。
今日学法:哪些薅羊毛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薅羊毛”,是年轻人用来泛指搜集各个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各类商家的优惠信息,以此实现盈利的行为。最常见的“薅羊毛”行为主要有两类,一是利用平台的活动规则从而获得一定的优惠及盈利;二是违反平台规则,利用系统漏洞获得盈利。而违反平台规则的“薅羊毛”就容易触碰到法律红线。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薅羊毛”案件中,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用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
综上,如果是提供了真实信息,按照商家规则,换取优惠券或者是其他商品,这个羊毛是可以薅的。不过一旦是使用虚假消息,甚至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来获取利益,可能会涉嫌欺诈行为。
1、无论普通消费者还是“羊毛党”,如果是利用平台漏洞得益,符合法律对不当得利的界定,应予以返还。
2、平台有权拒绝用户利用网站漏洞得益,以此维护自身的权益。
3、若造成的损失完全系平台自身过错,消费者并无任何欺诈等心态,平台不能随便拒绝交易。
4、对于普通用户和“羊毛党”,其法律责任应根据获利程度的不同区别对待。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民法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不当得利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或者数额巨大的则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
以上是关于“90后用优惠券薅羊毛45万被捕,哪些薅羊毛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消费维权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预付卡的案件,法院审理的多了,自然套路了然于心。首先就会问预付卡是否有优惠?绝大多数的预付卡都是因为办
点评: 作为一个比较怀旧的人来说这种操作挺支持的毕竟可能就是自己曾经的青春和一些美好的时光???<
买回买卖是一种再买卖关系,属于一种特殊的买卖,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达成协议,由出卖人将来买
点评: 首先劳动合同才是标准名称,劳动代理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这类的。
点评: 试用期期间辞退可以没有理由,但是不发工资不可以。 与其维权,不如下次找家好公司。或者找找自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
【灰色服务区】个别长途卧铺大巴车中途不在高速公路上的服务区停靠休息,而是选择到一些所谓的“服务区”停靠。一碗热水收费5元,上厕所收费2元,一...
点评: 百度 求助!!求助百度有钱花自己顾的催收,做的啥事难道自己不知道吗,还不承认你说你查我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