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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弊怎么处罚?哪些作弊行为属于犯罪?

时间:2020-08-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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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作弊怎么处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二、哪些作弊行为属于犯罪?

 

1、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1.为他人实施组织考试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1)利用作弊器材帮助他人作弊的,应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

 

(2)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组织考试作弊的,应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

 

2.在研究生、公务员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

 

研究生招生、国家公务员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属于国家级重要考试。行为人结伙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多名考生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属于“情节严重”,予以从重处罚。

 

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再者,行为人非法获取属于国家秘密的试题、答案,而后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对其应当数罪并罚。

 

3、代替考试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

 

1.代替考试罪应追究替考人和被替考人的刑事责任

 

类似于重婚罪、贿赂罪,本罪属于对向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严重破坏国家考试的管理制度,损害其他考生公平竞争权,构成代替考试罪。该种代替考试的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的共同犯罪,应该以代替考试罪追究替考人和被替考人的刑事责任。

 

2.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驾考”的应认定为代替考试罪

 

组织考试作弊罪中的考试是指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这里的“法律”应当限缩解释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若某部法律中未对国家考试作出直接规定,但明确规定由相关国家机关制定有关制度,相关国家机关据此制定了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对国家考试作出规定,则该考试仍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该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应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有:(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于此,驾考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围,代替参加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相关考试的,也构成本罪。

 

以上是关于“学生作弊怎么处罚?哪些作弊行为属于犯罪?”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行政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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