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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26-09-15 12:45:51

收到脏机本人会违法吗

我是回收报废手机的,然后卖出去赚差价。现在准备收购一批十五台同型号报废机,卖方提供了采购记录 想咨询:如果后续发现这批机器里面有盗抢来的赃机(脏机),我本身事前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回收时还需要额外做好哪些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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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位律师解答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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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如果您在收购这批报废手机时确实不知情,且尽到了合理的核验义务,那么您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法律上的“明知”不仅包括“明确知道”,还包括根据客观事实“应当知道”。如果您主观上没有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应当知道”的情形,就不构成该罪。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赃物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公安机关在查明后依法有权予以追缴并退还给原失主。因此,即便您不知情,一旦查实是赃物,您可能面临“手机被无偿扣押追缴,从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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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47:01
  • 张建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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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之前碰到很多类似案例,构成犯罪,需要主观和客观方面的要件都要具备,如果事先你不知情,那这个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可能你需要举证证明你不知情,举证比较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在收购的时候从源头上查清这个货的来源,核实清楚,通过卖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还有产品的信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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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48:01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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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您是否“应当知道”收购的是赃物,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客观标准来判定。这也是您目前最大的法律风险点所在: 交易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价:如果这批报废机的价格远低于正常的市场废品回收价或二手市场价,司法机关很可能会推定您“应当知道”其来源有问题。 交易方式是否正规、透明:交易是否在正规场所进行,卖方是否配合提供身份信息,是否存在刻意隐瞒、秘密交接等异常行为。 手续凭证是否齐全:对于批量回收,您是否要求对方提供购机发票、收据等合法来源证明。 手机的客观状态:手机是否带有无法解除的ID锁、激活锁,或者被刻意抹去了机身序列号(IMEI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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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48:10
    • 答谢
      20″
      自动转换:你这情况,被认定你麻烦这位说得的概率比较低,以后再回收的过程中要找卖家要更详细的购买记录以及核对机器的唯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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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48:12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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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主观明知是赃物。若事前不知情、交易正常、尽到核查义务,即便混有赃机,不构成该罪;但价格明显偏低、无法核验来源等异常情形,会被推定“应当明知”,面临刑责,赃机将被追缴,货款只能向卖方追偿。 建议做好如下风控措施:1. 核验卖方身份,企业留存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个人留存身份证原件影像; 2. 要求卖方出具书面权属承诺,确认非盗抢赃物; 3. 逐台登记IMEI,查询挂失被盗记录,留存采购凭证、交易合同、转账记录,建立回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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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48:25
    • 答谢
      非常危险的,有可能涉及到重大犯罪的。崔兵律师,32年一线律师办案经验,40年中外法律实践经验,拥有强大律师团队,国内外各地法律资源与人脉。 外贸老板警惕!不要随便帮海外客户代收包裹。很多包裹里面夹带毒品以及各种意外物品。一旦海关查获,直接按走私毒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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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48:43
  • 宋成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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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犯罪所得”。2025年8月,两高发布新司法解释,特别强调严格依法认定明知、慎用推定,防止不当扩大刑事打击面。 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 交易价格与市场价基本相符,没有明显低价收购; · 已查验卖方身份信息,取得了采购记录等来源证明; · 交易流程公开,未使用隐蔽手段或异常资金渠道; · 无犯罪前科,与上游犯罪人无关联。 可能被推定“明知”的风险信号 · 收购价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且无正当理由; · 卖方无法提供任何合法来源证明,或证明明显虚假; · 交易方式异常(现金大额交易、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 · 结合你的从业经历,交易情形明显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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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50:03
  • 张扬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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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48″
      自动转换:这种情况就像对方收购地方提供了合法的购买证据材料,即使后面发现里面有来复原不合法的章姬,但是你本身并不知情,也近履行了相应的审查义务,这种供应过程也是隐瞒犯罪所得罪,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你跟对方回扣,这些手机的时候就是要求对方提供商业的身份证件材料相应的合法购买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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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50:10
    • 答谢
      回收报废手机,手机中发现有盗抢来的赃物是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问题,核心在于你是否明知或应当知道这些手机是赃物,如果你明知道或应当知道还予以收购,你可能涉嫌此罪,反之,则不然。你需要核实这些手机的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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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50:38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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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如果你在收购的时候已经提醒到位,告知不收非法所得的手机,并且做好告知对方的证据保留,同时你也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那么,你的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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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50:41
  • 龚路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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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不知情一般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需核验卖方 资质、留存交易凭证;明显低价收购会被推定知情,有 刑事风险,务必完善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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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51:15
  • 任宇飞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收购15台报废机,卖方提供采购记录。若采购记录真实、价格符合报废机市场行情、你核验卖方主体身份,即便其中混有盗抢赃机,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若采购记录虚假,价格明显偏低,则风险显著升高。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2:54:17
    • 匿名 服务方:
      你应当建立完整的身份核验、来源审查、台账登记、可疑报告机制,才能真正降低刑事风险。一旦后续发现机内有盗抢赃物,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报案、配合调查,是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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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2:55:13
  • 张佳伟

    律师

    投诉
    • 答谢
      首先,根据你说的情况看要你本身不知情那么不属于违法者的共犯,其次,但是如果发现是脏物那么有可能会被查封,有一点的经济损失的风险,最后,回收的生意一定要注意规范。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2:55:12
    • 答谢
      55″
      自动转换: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说你本身并不知情啊,这个一般的话是不会构成这个眼影,这个犯罪啊啊,但是你要看怎么来理解这个不知情啊,并不是是你不知道就不知钱币,举个例子啊,本来这个机子卖100,然后呢,他过来卖十块啊那你收了那么一些的就不合理的这种啊,低于啊,不合理的这个市场价格那你你要是明智这个这种情况的话啊,那你还去收那肯定是虽然说你有可能真的你不知道对吧啊,但是那你这个肯定不真诚你就需要核实这个这个机子的这个来源啊如果说你没有核实或者说啊你核实了之后知道他是张继你还去收购那你肯定就构成犯罪了,希望能帮到你。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2:57:43
    • 楼主:
      五十一台收的,卖了185,他给我发了购物记录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3:07:14
    • 答谢
      你好,只要属于正常合理范围之内价格区间那就没事。如果明眼稍微一看就知道可能来路不正,那么风险就很高了,建议终止收购。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2:58:58
    • 楼主:
      五十一台收的,卖了185,他给我发了购物记录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3:07:26
  • 朱小方

    律师

    投诉
    • 答谢
      不知情不坐牢,但赃机直接没收亏钱;只拿采购记录不够,必须做身份+设备串号留痕,防范被推定“应当知道是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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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9-15 12:59:57
    • 答谢
      这个需要主客观相统一均是明确知情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你要尽到相应的义务,回收价格在正常的市场行情内,核实清楚手机情况。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3:07:33
    • 楼主:
      五十一台收的,卖了185,他给我发了购物记录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3:08:13
    • 答谢
      你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明知,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售,代为销售,可以查验对方的身份信息并保留证据,问清楚货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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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9-15 13:12:57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 答谢
      是否构成该罪,核心在于您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确实不知且无主观故意: 如果您确实不知情,且交易过程正常,因缺乏“明知”要件,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可能被推定为“应当知道”的风险: 司法实践中,如果您收购这批机器时存在异常情况,例如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渠道异常、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等,司法机关可能会推定您“应当知道”是赃物,从而涉嫌该罪 。 事后知情仍处置的风险: 如果事后发现这批机器中有赃机,您仍继续持有、转卖或拒不返还,也会构成该罪 。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3:28:41
    • 答谢
      善意收购、尽到审核义务,不构成犯罪,让卖家提供身份信息,并且承诺没有脏机,不是明显不合理低价收购,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3:43:39
    • 答谢
      你好,如果你本人并不知情,不存在帮对方销赃,自己本身就不会涉嫌刑事犯罪,这种情况建议你可以与对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保留好对方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和付款凭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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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3:51:1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41″
      自动转换:也是你们犯罪舍得啊,这就是明之,如果不是明之,或者说是价格特别低低是正常的价格,你咋说明知识你这样疯狂措施啊,就是不要收购那个特别经典的,哎呀,特别大了,某一个够处处处房销量特别大,价格开开机,你应该是明知的,只退定为本人名字。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3:54:02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 答谢
      掩隐罪以主观明知赃物为构罪前提。若你事前不知情、交易价格合理、尽到核查义务,即便混入赃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交易存在明显低价、来源不明等异常,司法机关可推定你应当知情,将追究刑责,涉案手机会被追缴,货款只能向卖方追索。 收购时核验卖方身份并留存资料,要求卖方出具设备权属承诺;逐台登记IMEI,核查挂失记录,保存采购凭证、转账记录,做好回收台账。再生资源回收未落实登记,还会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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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6-09-15 13:54:25
  • 赵宴敏

    律师

    投诉
    • 答谢
      2025年新司法解释已经废止了3000到10000元的门槛。不知情不是说简单的不知道就行,要结合实际情况,比如交易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机器的编码是否经过查证等等。
      展开
      收起
      2026-09-15 14: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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