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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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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 | 劳动合同 | 2018-04-24 20:11:42

共用一间铺面广告位置

我和房东共用一间铺面一前一后经营,当初签合同时跟房东没有签门头广告位置,只是签约时口头答应门头广告一上一下,现在广告位置每人一上一下安装已经半年多经营了,现在房东说他不给我广告位置,要拆掉我广告全部做成他的,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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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位律师解答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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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你所描述的情况,对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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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4 20:12:22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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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如果双方在没有合同具体明确约定广告牌位置使用权,双方都是有权利共同使用,如果达不成协议,只能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共同使用该广告牌的位置,如果你想继续使用广告牌你需要支付房东相应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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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4 20:13:49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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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所说的门头广告位置在租赁房什么位置?如果该房屋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经营用房,应当留有合理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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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4 20:14:04
  • 李新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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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回复2018-04-24 20:22:13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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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4 20:14:42
    • 答谢
      房东的要求不合理!广告是房子的附带设施,应当根据店铺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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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4 20:14:52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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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你好,该广告的位置应该属于你们二人共同使用,房东是无权要求更换,全部由房东使用。如果房东强行拆除你的广告牌,属于侵权行为,你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房东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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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4 20:16:24
    • 答谢
      既然是铺面,那么租房就是用来做生意的,所以广告牌的位置,你租房合同的一部分。对方如果不让位置确做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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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4 2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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