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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广东省汕头市 | 司法程序 | 2019-02-21 21:03:29

在开放二胎之前,广东省公职人员非法超生现在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在线等急!!在开放二胎之前,广东省公职人员非法超生现在是否会被开除公职?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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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律师,肯花一点时间来回答我的问题,目前问题暂时得到解决。祝以下是所有的律师,家庭幸福美满,事业蒸蒸日上!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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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1 22: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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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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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你好,是违反规定的,但是不会被开除公职,应该会影响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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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1 21:04:11
    • 楼主:
      您好,您确定广东省现在是不开除公职人员的吗?因为不同的省份规定不一样,麻烦问一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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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1 21:31:27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会受到相应内部处分,但是一般开除公职处罚较重是可以向上级机关部门申请复核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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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1 21:04:51
    • 楼主:
      那一般严重到什么情况才会被开除呢?麻烦问一下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32:21
    • 王宝珊 服务方:
      这需要根据你们当地的具体结合公务员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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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2-21 21:33:15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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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1 21:50:46
  • 陈景军

    律师

    投诉
    ¥0.3
    • 主要看你们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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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1 21:05:23
    • 楼主:
      好的,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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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1 21:33:05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3
    • 41″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5:34
    • 楼主:
      非常感谢您,麻烦您还想问一下,您知不知道现在如果按广东省这边是肯定会受到金钱方面的处罚,但是,开除,会不会被算在纪律处分上面?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35:34
    • 南晓峰 服务方:
      24″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37:44
    • 楼主:
      嗯,您继续说,补充一下,据我了解,好像每个省份的新法对于这个问题好像有不同的政策,您知不知道广东省这边的纪律处分这项里面,包不包括(是否严重到)开除?非常感谢您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41:13
    • 南晓峰 服务方:
      该回复2019-02-21 21:49:13被作者删除。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45:10
    • 南晓峰 服务方:
      一、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取消了超生即开除的规定; 二、最高法院关于工伤认定的16个权威答复。 第一条信息: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49:24
    • 南晓峰 服务方:
      7″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49:52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如果有什么疑问我会再跟你说。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2:10
  • 朱家明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二胎放开之前的超生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已经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上面要追究的话,可能会被开除公职并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5:42
    • 楼主:
      但是据我了解,好像每一个省份的新法不同,那您能否告知一下,如果按广东省现在的法律规定,会给予怎样的处理?麻烦您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37:35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这个有的地区政策不同,会有那种一票否决,或者是夫妻二人开除一人的情况,是违反劳动法的,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一下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6:06
  • ¥0.3
    • 违反了规定会受到处分,但是不会被开除。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6:44
    • 楼主:
      谢谢您,但是据我了解,好像每个省份不一样,您知不知道广东省是否像您说的这样呢?麻烦您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38:46
  • 秦吉祥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这种情况按照之前发生的案例来看,一般不会被开除公职,一般会影响在单位内部的考核和升职。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6:46
    • 楼主:
      非常感谢您,但据我了解,好像每一个省份不一样,您是否知道广东省是否像您所说的这样呢?麻烦您能否回答一下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42:42
  • ¥0.3
    • 在开放二胎政策之前,如果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为违法行为是发生在政策松动之前,所以可以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来对公职人员进行处分,也就是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开除公职处分。但是公职人员和公职人员之间也会有一定差距,例如政法干警的要求可能会更严格,但是有些公职人员可能就不适用开除的行政处罚。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6:57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如果有什么疑问,我还会再联系您。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3:06
  • 郑秋云

    律师

    投诉
    ¥0.3
    • 《人口计划与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虽然放宽了二胎,但这部法律还有效,之前的超生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只是要给予处分,并没有规定要开除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7:01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如果有什么疑问,我还会再联系您。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7:57
    • 郑秋云 服务方:
      如果满意我的答复,还请采纳,将酬谢金指定支付给我,谢谢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9:09
  • 文璐璐

    律师

    投诉
    ¥0.3
    • 当时受政策影响可能会开除公职,都过去这么久了,政策也放开了,现在肯定不会开除公职。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7:15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祝您幸福安康。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9:5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二孩政策实施以前,也是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得需要看公务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情节来决定。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9:17
  • ¥0.3
    • 你好,是不会再追究你的个人责任的!政府机关内部处理此类问题时,不举不究!即便,有人举报那么,也不会追究你的纪律处分!无需担心!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09:28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0:01
  • ¥0.3
    • 应该不会被开除公职,但是在内部以后的考核和升职,会有一定的影响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15:34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如果有什么疑问,我还会再联系您。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1:17
  • 韩其虎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3
  • 马红丽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现在已经放开,一般不举报不追究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23:10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0.3
    • 17″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23:27
    • 楼主: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回答,祝您幸福安康。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9:17
  • 陈兴萍

    律师

    投诉
    ¥0.3
    • 没有人举报,就不会承担责任,如果举报,一般情况下会收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工作。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24:47
  • 王雪楠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你好,如果有人举报,应该会受到党纪处罚和行政处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26:57
  • 郭启兰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不会开除公职的,但是会有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28:38
  • 张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你的问题应当向当地的卫健委咨询,各地有自己的政策规定,很难用一个地方的政策去解释另一个地区的当初的“超生”案例。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29:09
    • 张坚 服务方:
      为什么现在突然的如此焦急了?之前未被单位发现吗?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31:39
    • 楼主:
      哈哈,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心,还没有那么严重,就是以防万一,非常感谢您,祝您寿与天齐。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6:17
    • 张坚 服务方:
      那就不用太担心了,准备一些人民币交社会抚育费,可能还是需要的。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0:34
    • 张坚 服务方:
      你用度娘搜一下就是了,应该可以搜到。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1:38
    • 楼主:
      好的,谢谢您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6:52
  •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这要看本地规定,如计划生育条例或公务员处分规定。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46:05
  • 马冬梅

    律师

    投诉
    ¥0.3
    • 主要看当地规定,考虑到时间过了这么久,开除公职的可能性不大。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48:06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按照法律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现行规定允许生二胎,那么放开之前生了二胎,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不至于被开除公职。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1:00
  • ¥0.3
    • 法律做有利于"受害人"解释,自己全面放开了二娃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1:51:48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3
    • 这要看当地有关二胎的政策问题,各地区不太一样,但应该不会开除公职这么严重。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3:40
  • ¥0.3
    • 应该是不会受到开除处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处以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4:27
  • 张康兄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开除,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8:35
  • ¥0.3
    • 你好,最多是行政处罚或者按照单位有关公职人员规定处理。不会开除。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09:41
  • ¥0.3
  • 于淑君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对比原条例,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删除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39:53
  • 柴艳茹

    律师

    投诉
    ¥0.3
  • 高有涛

    律师

    投诉
    ¥0.3
    • 社会抚养费一般还是要补缴的,但是结合目前二胎政策,以及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不会对超生公职人员开除,很大可能给予行政处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43:52
  • 朱小方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被开除的,开除是针对一种比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了。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44:11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这主要看你们当地的计生规定来处理就是。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54:32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3
  • 王国强

    律师

    投诉
    ¥0.3
    • 这是一个法的溯及力的问题,我国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由于新法已经放开二胎,一般不会受到处罚。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2:58:38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3
    • 应该是不会开除公职……可能会处罚……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03:19
  • ¥0.3
    • 你好,如果发生在二胎政策放开之前,可能对内部升迁和考核有影响,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07:40
  • ¥0.3
    • 根据允许有利溯及既往原则,现在已经放开二胎,那么就应当依照现在的规定,不会处罚你以前的行为,也不会影响考核升迁。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21:46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您好,开除的处分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的,如果于法无据,就不得随意开除公职。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22:12
    • 根据从旧兼从轻的法理,既然法律已经变更,那么以前的处罚规定可能要变通执行。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36:03
  • 朱燕军

    律师

    投诉
    ¥0.3
    • 你好,这个要看你们当地关于计划生育的具体规定了,可以去政府网站上查询一下。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42:36
  • 邵新林

    律师

    投诉
    ¥0.3
    • 不会开除公职的,罚款可能是会有的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44:21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3
    • 您好,超声不一定要开除,可以以交纳社会抚养费接受处罚
      展开
      收起
      2019-02-21 23:48:48
  • 华盛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
    • 你好,不会被开除公职,但是可能会要缴纳一定费用
      展开
      收起
      2019-02-22 00:06:43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3
    • 依照你所描述的情况,按照当时的规定是应当开除公职的。但是如果没有被发现被处理,现在一般不会做开除公职处分。
      展开
      收起
      2019-02-22 00:54:59
  • 马献阳

    律师

    投诉
    ¥0.3
    • 开放二胎之前 会被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用
      展开
      收起
      2019-02-22 01:22:55
  • ¥0.3
    • 现在是请为祖国多生娃。政策背景变了,不应会再僵硬死板执行过去不合时宜的规定了。这类规定政策性强,法律性弱。
      展开
      收起
      2019-02-22 01: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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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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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玉明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财产损害、遗产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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