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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 2019-09-08 09:42:21

请问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销售员。月平均工资将近3万元,工资是按个人开发的客户业绩定考核工资,8月初公司营销副总裁利用职权将本人开发的所有业绩归划给其他销售人员。导致本人工资待遇严重受损,仅拿保低工资2500元,请问下这是违法侵犯了个人权益吗!同时也影响了个人身心健康,是否可以精神赔偿!另2008年入职,2012年3月离职。2012年11月第二次入职,但公司2013年9月才购买社保。要求公司补齐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的社保。请律师指导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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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位律师解答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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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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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3:40
    • 刘学勤 服务方:
      您好,这个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人格权,身体权,以及这个人身损害这一方面,您这个是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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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4:11
    • 刘学勤 服务方:
      那么后续详细咨询可以私信我,回答满意给个奖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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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4:35
    • 楼主: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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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06:22
  • ¥0.58
    • 缴纳社保的问题,可以向那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要求,其进行补充缴纳;关于业绩的划分,你可以收集证据证实,公司将相应的业绩,发挥了其他业务员,然后依法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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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3:42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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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06:59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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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你好,你需要收集用人单位违法少发工资的证据,先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未交纳的社保,你是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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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3:43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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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07:51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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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王燕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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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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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4:24
    • 王燕凤 服务方:
      你这过去的5、6年了,社保就是去社保中心问问,其他估值主张不到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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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6:09
    • 王燕凤 服务方: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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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51:01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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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08:57
  • ¥0.58
    • 精神赔偿没希望,社保也不能主张因为过了仲裁期限。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用人单位存在降低劳动报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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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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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4:34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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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09:15
  • ¥0.58
    • 好,您说的这种情况,公司的行为是有一定的违法行为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把自己应得的,争取回来,另外你说的社保问题是已经是从一个公司吗?12年13年离职了的公司吗,如果是的,这一部分的时效是一年的限制的,所以说建议您可以与公司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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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5:54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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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10:09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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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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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社保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缴。随意降薪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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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48:11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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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08 11:10:28
    • 李晓轩 服务方: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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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5:50:09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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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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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你好,建议尽快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反映要求补发工资和补交拖欠的社保,公司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展开
      收起
      2019-09-08 09:49:50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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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08 11:11:07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58
  • ¥0.58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未交社保的时间太长,无法得到支持;关于工资待遇,需要看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特别是客户业绩涉及工资的约定,关于业绩的证明,以此来证明未实际发放工资。没有人身伤害或者侮辱诽谤等行为,很难得到精神赔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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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52:14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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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12:00
  • ¥0.58
    • 社保问题可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公司补缴。至于工资的问题,公司属于恶意降薪,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你恢复之前的工资水平。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明文规定,本案不属于赔偿范围内
      展开
      收起
      2019-09-08 09:52:15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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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1:12:24
  • ¥0.58
  • 朱家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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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陈景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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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这个属于公司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否则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至于精神损害,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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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09:58:07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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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08 11:14:03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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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颜忠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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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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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请问一下是否签订合同,合同里对工资支付是否有约定?至于社保完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可以向社保部门反映。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08:46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1:16:4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8
    • 你好!除了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开发的客户资源所以享受着受益提成仍属于业务员。否则如果员工获取的薪酬由公司提供,那么所开发的客户资源也是属于公司的财产。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14:51
    • 黄振波 服务方:
      另外要求公司缴社保的问题。按照最新的社保缴费政策,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不予以受理社保补缴,除非公司愿意将该笔未缴纳的部分补偿给员工。如果提起劳动仲裁,不属于劳动争议审理的范围。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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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0:18:00
    • 楼主:
      您好,黄律师。合同属于通用版本,没有规定。另有营销管理考核方案有规定个人开发业务的提成方案制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50:49
    • 黄振波 服务方:
      如果公司使用的格式合同文本,已经明确所获得客户资源的提成属于自己开拓客户的业务员。那么公司的做法其实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关键在于客服资源分配上的问题需要有明确的规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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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0:56:11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1:15:46
  • ¥0.58
    • 如认为公司核算错误,少发工资,可申请仲裁。社保少交的,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您好,我是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8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15:51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47:46
  • ¥0.58
    • 有证据证明扣发你销售提成的部分,必须补齐,无论何种情况都不是扣发你工资组成部分的理由,法律会对此支持你的,社保问题,个人补交期间为6个月,单位补交为3个月,超过此期间,断交部分无法补足,你现在只能以其他方式要求单位给你经济方面的补偿或者赔偿了。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15:55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48:46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5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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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08 10:21:17
    • 楼主:
      您好,第二次入职同一间公司,现还没离职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53:36
  • ¥0.58
    • 你好,这种情况公司存在多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因此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补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25:09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55:26
  • ¥0.58
    • 首先我国法律在此方面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其次依照社保部门的有关政策,社保是无法补缴的,只能和公司协商关于未缴纳社保进行补偿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26:30
  • 彭云霞

    律师

    投诉
    ¥0.58
    • 1.销售被人为挂到别人名下,这不仅是这个领导自身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公司也是属于违法发放工资; 2.为员工购买社保和缴纳公积金是公司的义务,而且是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哦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28:53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54:47
    • 彭云霞 服务方:
      我的微信wxkaixinjiuhao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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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8 12:55:40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58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你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对于诉讼的细节问题,你可以当面咨询律师进行详谈。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32:1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8
  • ¥0.58
    • 你好。你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报酬,这样一个争议,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主张工资,如果单位不接受的,到仲裁机构仲裁。因为欠薪导致了你的身心健康受损,这是个客观事实,但是法律不支持这种情况下的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34:48
  • ¥0.58
    • 61″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38:23
    • 张通 服务方:
      17″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38:48
    • 张通 服务方:
      微信18682951945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38:58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请问您在哪里?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1:18:37
  • ¥0.58
    • 你的问题很复杂,第一个问题只要公司有制度或者承包协议之类的,可以证明你说的,你可以要求公司重新计算,并按原来的计算给付你的报酬。不过没有精神赔偿。第二个是社保问题,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且事实上也不能补交,因为你可以主张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0:57:36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45:06
    • 李刚 服务方:
      不客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45:38
  • ¥0.58
    • 嗯,首先你说总裁把你的业绩分化了给别人,要有相关的证据,还有你这个社保是可以要求补交的,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什么不行?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1:19:40
    • 楼主:
      2013年开始开发的客户合作至今,有提成表可以证明。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1:23:31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副总裁以职权要胁说他做为公司副总裁调整一个业务员没有协商的余地。直接在公司系统变更本人全部业绩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1:27:19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0.58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8
    • 如你所述,建议你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克扣你的工资,并补齐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的社保。但不能主张精神赔偿。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20:18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51:08
  • ¥0.58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为你补交社保或支付补偿。如有证据证明客户为你开发,可要求其补发应发的为开发客户的提成工资。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24:45
    • 楼主:
      谢谢您的解答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2:57:03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58
  • ¥0.58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8
    • 你好,如果你能够证明你说的情况,你公司的领导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你的这种情况不能申请精神损失费!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3:34:26
  • 崔勇强

    律师

    投诉
    ¥0.58
    • 你陈述的情况,业绩的维权有一定的难度的。对此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具体的证据。社保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解决。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3:48:11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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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常彦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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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8
  • 魏敬环

    律师

    投诉
    ¥0.58
    • 2008年至2012年3月份的社保要求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你只能要求2012年9月份至今未缴纳社保的部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展开
      收起
      2019-09-08 15: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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