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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 | 2019-09-27 12:53:16

宅基地门前小道算谁的

备注;图片,红圈圈住的(?道)为老辈儿分地的时候,村委会给我家和A家我们两家的道道儿 问题是,如果宅基地开发,就是用红圈圈住的(?道)给我们算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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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位律师解答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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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12″
      自动转换:道路一般是不赔偿的,只按照宅基地的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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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2:54:50
    • 楼主:
      可是当时老辈儿村委会是说的是给我们两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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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2:57:34
  • 李海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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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16″
      自动转换:村内道路都是集体的。你的宅基地使用证上也不包括道路。对中。呃,开发赔偿的时候,道路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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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2:54:55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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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属于共有部分,应当由共有人平均享有权利,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征收拆迁安置政策处理。 如果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可及时与我电话联系,为你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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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2:56:42
  • ¥0.34
    • 宅基地都有证的,你看看你们证书里的面积有包含道路吗,没有的话,道路一般就是国家或集体的。所以要看你们的宅基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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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2:57:32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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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15″
      自动转换:啊,你好像像这种通道,它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它应当属于公共通道,这个就是说这个相邻关系嗯,都应当是。所有权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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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2:58:43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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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拆迁补偿时,一般是以土地证证载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如果没有土地证,那以实际占地面积为准,那个过道是不属于任何一家的,属于村民集体的,应该不会予以补偿。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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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2:58:55
  • 李曌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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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51″
      自动转换:嗯,您好,这种就是说啊,这个图书上画的这个道道,那就是尤其是盖住的呢是指存到就是指。由于通行的道路不是指谁家的,既不是你家的,也不是邻居家的,就是说适用用于宅基地,是你用于建房子的吗?这个剩下的这些地方呢?是用来通行的,您那个建那个房子不管是民间还是对方件都不应该超过,就是说它遮住的这个部分。是这个给施工用的,然后也是确权用的嗯,并不是说谁家谁家嗯嗯,不是您您家的也不是对方家的,这个还是挺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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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01:31
  • ¥0.34
    • 10″
      自动转换:那得看你们那个产权了,如果你看你宅基地的具体的面积,我这个小道儿的话,有可能谁的也不算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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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01:40
  • ¥0.34
    • 11″
      自动转换:你好,发这控线的地方,但这个应该不属于这个地方位置内按摩,他应当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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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02:18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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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个道路应当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属于你的宅基地的范围,当初也是为了出行才开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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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03:02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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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关于宅基地的面积或者范围,不确定的争议,像当地的村委会反映情况,那你就会可以要求相关的土地部门去当地进行测绘,重新划定或者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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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04:58
  • 颜忠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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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朋友,宅基地之外的道路,在法律上属于公共道路;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若遇征收,该处道路面积的征收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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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05:27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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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24″
      自动转换:您好,单从图片上来看,这条道淫荡属于你们三家共同所有,也就是说,都有相邻权的使用权利,所以建议协商,任何人都没有将这条路了占为己有的权力。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人侵犯您的合法相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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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11:39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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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16″
      自动转换:按照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红圈标注的地方应该说是一个公共通道。也不是哪家的事。阶梯土地上的一个公共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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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14:16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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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你好,如果在确权时,以实际报建的占地面积为准,如果双方在报建过程中都没有包括过道,也不属于其他第三方以外的共同通道,通常都是二者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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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14:18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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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你好,这条路应当属于共同使用的道路,你家以及abc家都有权使用,也就是说这条路应当属于大伙共同行走的路,应该属于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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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14:25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0.34
    • 21″
      自动转换:呃,你好像这个宅基地小道啊!就是沿路的几户,应该都有权利啊,共享的那么。如果说村委会已经给给出过承诺,或者就是将相应证据证明也是给你们两家的,那么就要拿出相应的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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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18:26
  • 秦晓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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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37″
      自动转换:嗯,首先的话,关键是啊,当时说我们会为什么要把这个红圈圈标注的放给你们两家啊,你们两家是什么关系啊?这是一个另外的话,在地地地地话继续这个继续,你们继续,你们继续这个话继续你们聚聚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句。就是红色的区域里面啊,到底哪一部分是属于你们的朋友他们的?如果对于这个区域的划分不明确啊,只能通过通过村委会,然后继续给你们发放一下啊,解决这个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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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32:16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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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如你所述,门口小路即不是你们家的,也不是他们家的,而是村集体大家公共所有的土地,大家都有通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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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33:50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34
    • 25″
      自动转换:你好,红圈圈的土地,嗯嗯,不是有现在不是由双方来确定,因为原来就是一个公共的通道。哦,那么现在重新建房的话。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同意,有规划部门来决定这个红圈土地该怎么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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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35:13
  • 朱家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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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10″
      自动转换:哦,你好,那个到了,如果不在,你可以放在那个宅基地里,那就是吞集体的是以三基地的公共的土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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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46:32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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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李晓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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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其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并非个人所有。集体内成员对自己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在使用权范围内遭遇拆迁等事宜只能在使用权范围内主张权益。至于你所述的通道要看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范围是否包含该通道,如果不包括其使用权及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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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53:05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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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根据您提供的图纸,这段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公共用地,不能分配个人。大家都有正常通行的权利,任何人不可违法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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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3:53:18
  • 徐同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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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你好,我看到你的这个图片,我个人感觉他应该不是你们个人的这个土地的面积,所以说呢,不应该给你们,在补偿款中应该不包括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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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27 13:59:40
  • ¥0.34
    • 你好,这个应该不算在宅基地里,这个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任何一家,方便过道走路的,不能随意占用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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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4:04:56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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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12″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之后村委会以及乡政府认可是你们家的,那么无论以后怎么分割都是你们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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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4:07:00
  • 李欢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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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48″
      自动转换:然后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算在算的,跟你们算三个人各自家庭啊,这样说,因为这个事嗯嗯地所形成的比较通道啊,也就是道路道路道路道路的话,属于工作,因为你们俩的那个那个位置到所有人。啊,你要这样说,如果属于你们家,那个漫画就是bcd,而且她家人家大道上是不是也有人家的份啊?这样是不合理的,所以说啊,一方面也是为了公平期间,一方面现在一方面啊,在一种中这种问题,这问题一般房子的房子的。在以及土地下面的面积啊,这样来算的。
      展开
      收起
      2019-09-27 14:17:58
  • 陈光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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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16″
      自动转换:啊你好,这个通道的话应该是属于嗯,共同所有的,除非这个群里面呃这个单位。唉,给你证明啊,这个是属于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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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4:22:52
  • ¥0.34
  • 耿文旭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4
    • 要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中对于您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范围的划分,如果这个过道在划界范围内,那就属于您宅基地的范围,如果不在划界之内,那就不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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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4:28:40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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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0.34
    • 你好,根据你诉说与图示,你们这个?道应该是有共同有使用权,应该属于村集体的公用土地,不单独权属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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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4:36:22
  • 陈宇峰

    律师

    投诉
    ¥0.34
    • 第一、所有涉及房产的问题,先讲产权证,产权证书登记的是您的合法房产,农村的房产证是乡政府发的,城市的是房管局发的; 第二、你这个过道,有产权证的概率不大,而且在我的理解,不属于你们任何一方的私有财产; 第三、虽然日常使用是你家和A家,但实际上其他户也可以走这个过道,这个过道理解为公共财产更合适一些; 第四、但该过道系你家和A家日常生活的必备通道,因此在相邻关系上相对紧迫重要,而对于其他住户的相邻关系相对疏远次要,因此如果涉及到房屋拆迁或者是新农村建设,你们住户房屋本身不动,只动过道,可以适当要求赔偿。如果连房带地一并拆迁,则并无过道的权益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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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4:38:26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34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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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5:05:42
  • 刘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4
    • 12″
      自动转换:这个双方啊,应该在村委会的组织下协商。把这个通道上的面积算成一家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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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27 15:18:29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34
    • 11″
      自动转换:那得看你宅基地。徒弟,所以说那个给你备案的宅基地那个服务。你没有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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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27 15:26:03
  • 李青枫

    律师

    投诉
    ¥0.34
    • 你好,拆迁补偿时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范围为准,公共道路一般不会对个人进行补偿,对该处道路的补偿款属于村集体所有。
      展开
      收起
      2019-09-27 15:33:44
  • ¥0.34
    • 你好,这个道路属于村集体所有,您看一下你这个宅基地的这个镇上面包不包含这个小道,如果包含的话可以没包含那就是属于集体所有
      展开
      收起
      2019-09-27 15:44:43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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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你好,首先要看你们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是如何规划范围的,依据证件上的范围为准,再就是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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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27 15:54:15
  • 崔勇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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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
    • 22″
      自动转换:你说这个情况,首先要看宅基证上的标准确定这个过道属于哪家的?如果没有宅基地证,需要村委会。协同土地部门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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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9-27 16:34:43
  • ¥0.34
    • 10″
      自动转换:啊,你这种情况属于公共通道,不属于你们的。宅基地的范围。
      展开
      收起
      2019-09-27 16:36:43
  • 贺圭胤

    律师

    投诉
    ¥0.34
    • 10″
      自动转换:喜欢这种人才。生态里头说。
      展开
      收起
      2019-09-27 16:59:57
  • ¥0.34
    • 我认为不会跟你们两家任何一家计算在一起。因为红圈圈住的地方属于公共道路,便于你们通行用的,而不属于任何一家宅基地范围内的。
      展开
      收起
      2019-09-27 18: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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