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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财产继承 | 2020-05-21 20:33:41

请问律师

叔叔与我签了赡养协议,叔叔与婶婶夫妻30多年没领结婚证,无子女领养的女儿由于家庭矛盾回父母身边了,房产证是我过世婶婶的名字,请问房产证好过户到叔叔的名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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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婶去世13年了,婶婶父母都不在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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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2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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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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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1″
      自动转换:朋友你好你好,嗯,我看一下您的描述啊,然后我给你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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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4:36
    • 李新宇 服务方:
      26″
      自动转换:哦,你好像这个房子呢,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个配偶配偶一方去世了然后应该有这个他的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这个房产,现在呢,就是说看他有是因为没有子女啊然后呢,这个父母啊父母除非父母放弃这个继承权,然后这个房子才能过户到你的叔叔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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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5:57
    • 李新宇 服务方:
      10″
      自动转换:我们之前有做过这个类似的这个案件啊,你这边如果有懂得,所以继续问我,然后或者和和我私聊或者电话沟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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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6:17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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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4″
      自动转换:写一个房屋赠与协议,然后平双方去房产局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这些做起来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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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4:50
  • 蒋双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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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3″
      自动转换:建议将房子过户到寿成名下,蠕蠕蠕果实之后,你再继承这房子可能会有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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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4:55
    • 答谢
      你好,这种情况面临多种复杂的情形,有继子女关系有遗产继承的问题,还有抚养协议的问题,必须定好一个手续和协议过程比较复杂,一两句是讲不清楚的,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电话咨询,26年资深律师,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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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5:24
  • 朱琦菡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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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如果说他们有结婚证的话,你要先去开一个你婶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除了你叔叔之外,你婶婶的父母也是然后做一个公证再到房产中心那边去办理,如果他的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放弃的话那可以直接改成你叔叔的名字,如果其他人不肯放弃的话,那是要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你叔叔想要的话,其他人有同意,那他要给其他人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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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5:38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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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49″
      自动转换:你好,如果你叔叔和婶婶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同居了然后存在这种事实婚姻关系呢?嗯,那他们就是属于这个呃配偶的属于互相的配合,然后就可以过户到付的米线啊,你还是要确认一下到底他们而同车的时间是多呃,是不是94年2月1日之前这个是最关键的?如果是之前的话,就构成事实婚姻,然后呢,他们就是夫妻关系,然后这个财产,这个房子是可以嗯就是弱智,房子还要看一下是不是在这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如果是这样的话,直接你叔叔就是有份的,然后再过户到你输入你一下也是比较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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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5:46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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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3″
      自动转换:因为没领结婚证过不到你叔叔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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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5:48
  • 刘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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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自动转换:啊,你好朋友,那么这个房产证当然是可以过户的,年输出很下列公过世之后啊,拿着这个相应的这个趋势的一个证明啊,那么去户籍科办理相应的这个派出所就是办理相应的一个一个嗯,注销的证明,然后拿着户口本去管管啊或者这个淡定的这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啊,可以办理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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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5:49
  • 董庆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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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叔叔婶婶的年纪应该适用事实婚姻,领养的女儿是否有领养的手续?可以主张房产的过户,但是相关的手续非常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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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6:33
  • 郭启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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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这样情况是不能直接过户到你叔叔名下的。房产证是你婶婶的名字,该房产属于遗产,需要按照继承法来继承,所以,要么有法院的判决书,要么有公证处进行公证,该房产属于你叔叔继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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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7:18
  • 刘伟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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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请问让你叔叔户口本上有你婶婶的名字吗?如果有,也载明了身份关系的话,可以带着户口本,你婶婶的死亡证明等信息去办理。具体可以咨询不动产登记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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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7:38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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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可以。1.可以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去办理婚内房产加名字的事宜,这样可以省一笔税费。 2.如果不想办理结婚证,那么,只能签订转让(就是买卖)协议或者赠予协议,需要向房管局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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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7:44
    • 答谢
      首先要看叔叔领养时,是否办理领养手续,以及该女儿户口是否迁出。如果均未有,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或者你婶婶在世时遗嘱指定由米叔叔继承的,也可直接办理过户。否则,还需要该女儿签字同意(其为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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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7:45
  • 李曌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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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这个如果是您叔叔的这个情况呢,是可以过户到他的名下的,因为这个虽然是他的名字,但是在他们同居期间的这个房产仍然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然后是可以作为他的继承人过户到他的名下的,就是说嗯一部分是他共同财产的部分,另一部分是这个遗产的部分,然后如果说是共同领养的这个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这个是产权清晰,完全可以过户到您叔叔的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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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7:48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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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由于你婶婶已经过世,无法补办结婚证,无法证明和你叔叔的婚姻状况,所以不好继承她的财产,但房屋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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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38:14
    • 答谢
      你好,你这个情况的话非常麻烦,你婶婶过世了,首先要搞清楚她的合法继承人有哪些,再一个就是要有有证据来证明你叔叔也是合法继承人之一,因为你叔叔跟他没有领结婚证,那么只能按照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来办理,因为根据你的描述,他们30多年了应该是可以按照事实婚姻来算的但是因为你婶婶已经过世了,嗯,现在来办理的话,恐怕这个材料非常难办啊总之就是先要证明你叔叔和婶婶具有婚姻关系是吧?你婶婶去世了以后,那么你叔叔是继承人之一,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你叔叔才是合法的继承你婶婶的这个房产,然后才能去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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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42:04
  • 宋明洋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过户到你叔叔可能比较困难,你叔叔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继承人,你婶婶又过世了,这个房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但涉及到养女的问题,是否是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如果是非法收养那么这个也不是法定继承人。房子如果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你叔叔可以主张对房子有一半的产权,但是要证明房子是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你婶婶死亡了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又只能以继承人为被告,这样通过法律途径过户估计比较困难,只能说不影响居住权和使用权。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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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42:18
  • 陈晨晓

    律师

    投诉
    ¥4.37
    • 是的,这个房产要过户到你的叔叔名下。然后你们定的协议的话要写清楚这个财产以后要由你来继承,你尽到这个赡养的义务就可以了。然后,呃,这一个财产以后就没有什么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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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43:02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4.37
  • 谌见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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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5″
      自动转换:你好像这种情况的话,你拿到你这个去那个房管局啊,也去过户求签,你拿到死死亡证明书,死亡证明书,还有你这些说呃,证明你跟一个移动服务协议就是可以去房管局去办理,这个就是他就是公安那边开一个人死亡什么呃,死亡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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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1 20:45:3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4.37
  • 侯铁男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你家这种情况有些麻烦,1.他们没领结婚证,房屋又登记在你婶婶名下,恐怕房屋不能直接过户到你叔叔名下。如果他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办理过婚礼,需要先证明属于事实婚姻,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证明为夫妻关系后再处分该房屋——将房屋过户到你叔叔名下。3.让你的叔叔立一份公证遗嘱,指定你继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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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52:15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4.37
    • 您好,您的叔叔婶婶之间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您的叔叔是可以作为您婶婶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这套房子,需要拿着房子的房产证,你婶婶的死亡证明,您叔叔与婶婶之间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相关证据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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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54:31
  • 罗姗姗

    律师

    投诉
    ¥4.37
    • 你好,你叔叔与婶婶没有领结婚证,那么房子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同居财产处理,投入金钱比例分割,其次婶婶那部分由她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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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1 20:55:29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投诉
    ¥4.37
    • 房产证过户可以到你叔叔名下,你叔叔应该是你婶婶的唯一继承人(你婶婶没有父母在世的话)。你和叔叔签赡养协议,最好叫上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做个见证。
      展开
      收起
      2020-05-21 20:56:15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你婶婶过世了,那就不好办了,因为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其他协议。如果有一个赠予协议就好闹了,你不是你婶婶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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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0:56:46
  • ¥4.37
    • 根据你描述的30多年前这一事实关键点,再结合法律:(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所以我认为,你叔叔婶婶属于事实婚姻,那么婶婶的房产就可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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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1 20:58:32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4.37
    • 如你所述,“叔叔与婶婶夫妻30多年没领结婚证”,如果你叔叔与婶婶是在1991年之前就已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为事实婚姻,你叔叔能够以配偶名义继承你婶婶名下的房产。
      展开
      收起
      2020-05-21 20:58:53
    • 答谢
      57″
      自动转换:嗯,为你好,你这个事儿呢?叙述起来比较透明,但实际上涉及到好几层法律关系啊,首先第一个呢就是你的这个叔叔和婶婶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哪一年开始的,这第一第二呢?嗯,他们收养的这个子女呢,和他们办没办收养登记,离开的时候呢,又是怎么样的一个离开法有没有一个解除这种啊?收养的这个相关的啊,材料啊,或者这个说明或者这个行为那第三个呢就是他这个房子什么时候买的?
      展开
      收起
      2020-05-21 21:00:40
    • 答谢
      领养的女儿他可能会成为继承人,你叔叔婶婶可如果形成事实婚姻的话。叔叔有房子的一半和继承了一部分。房产证可以过户到你叔叔名下。两个女儿也能继承到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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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1:04:50
    • 答谢
      你叔叔和婶婶应该算是事实婚姻,但是要证明,能够证明,那这个房子就属于他们的婚姻共同财产,你叔叔可以过户到他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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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1:13:43
  • 陈景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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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说的赡养协议,是不是遗赠抚养协议?你的叔叔和婶婶应该是属于事实婚姻,你婶的房产应该属于你叔婶的夫妻共同财产。
      展开
      收起
      2020-05-21 22:00:45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领养的子女回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这种情况可以意味着解除了收养关系,另外你婶过世了,他的房子就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顺序继承就可以了,当然可以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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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1 22:08:58
  • 史湘岚

    律师

    投诉
    • 答谢
      只要符合政策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但是像您说的这种情况,您叔叔跟婶婶收养了子女,那么在您婶婶去世的时候,养子女就享有您婶婶遗产的继承权,即使这个房子真的过户到叔叔的名下,并跟您签订了赡养遗赠谢谢,您叔叔过世之后,这个房子只是属于您叔叔的部分属于您,另外一部分应该属于他们养子女的。
      展开
      收起
      2020-05-21 22:17:32
  • 荣明昇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须要看你婶婶的父母是在她之前去世的,还是在她之后去世的。如果是之后的话,就比较麻烦。之前的话,也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写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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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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