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男为抢车位拔枪伤人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及立案标准

有钱任性 2015-07-14 14:57:00
奥迪男为抢车位拔枪伤人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及立案标准

面对炎炎夏日,小伙伴们的脾气难免暴躁,一点点小事都会可能会引发“血案”。就像下面的这位奥迪司机竟然因为抢车位这点事儿就拔出了手枪打伤了对方。手枪啊,这可是个十分厉害的武器。总而言之,这名奥迪男真真是验证了“有钱任性”这句话呀~

 

奥迪男为抢车位拔枪伤人

 

光明网综合:据江西台报道,为了一个车位,两个业主打起来了。其中一个业主打电话告诉记者,跟他争抢车位的另一个业主竟然掏出了手枪。

 

7月4日晚王先生开车回家,在经过一个小道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车位。还没停稳,抬头发现了一个更好的车位,于是他又开车停了过去。这时候紧跟在王先生身后的一辆奥迪黑色小车不乐意了,按着喇叭让王先生让出车位。王先生不肯,双方便发生了口角。王先生告诉记者,奥迪车主到后备箱拿出了一个手包,还以为是要拿相机,结果他从包里面拿出手枪,对着王先生的额头说“你给我跪下,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最后对方虽然没有开枪,但是用枪头在王先生头上砸出了三道口子,耳朵上也有一道口子。不过目前打他的人还没有抓到。(中国日报网)

 

在中国哪些人可以持枪

 

(一)公务用枪: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二)民用枪支:

 

1、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2、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

 

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

 

(三)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及立案标准

 

(一)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枪支。199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的行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二)立案标准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5、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说实话,不管该名奥迪男是否具备合法持枪的资格,他打伤对方司机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更是违法的。虽然该案件还在调查者,但小编相信警方一定会抓住该名“任性”的奥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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